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负责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等重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内设1处1室7科(政治处、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有重庆市铜梁公证处(独立核算)、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3个下属事业单位和28个派驻镇街司法所。全局编制数81个(不含公证处):其中行政编制66个,事业编制人15个,共有在职人员71人,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79万元,比2019年增加20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44万元,比2019年增加18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商品和服务等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等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6.35万元,比2019年增加1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与应诉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1.57万元,比2019年减少2.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76万元,比2019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1万元,比2019年减少2.5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了公务车辆的管理,压减了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7.3万元,比上年减少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6.3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车13辆、综合行政执法车0辆、特种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车0辆、综合行政执法车0辆、特种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张宇,电话:023-4521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