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三科一室,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安置科、优抚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705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55.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256.08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现役军人立功奖励、义务兵、消防救援人员家庭优待金等项目增加2256.0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7055.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028.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5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256.0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34.4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5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55.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55.27万元,比2022年增加225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9万元,比2022年增加2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807.78万元,比2022年增加2234.49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大学生及进藏、进疆义务兵奖励金发放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2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37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大了机关管理力度,增加机关的服务质量。主要用于购买办公产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055.2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湘 联系方式:023-4586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