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2-00237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2-02-17
  • 2022-02-17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规划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体育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体育公共服务建设。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时港澳台交流。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内设机构六个: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艺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体育科、综合指导科。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五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铜梁区图书馆、重庆市铜梁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重庆市铜梁区文化馆、重庆市铜梁区文化综合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11,51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5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7,144.87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主要有:增加文体设施全覆盖300万元;20个体育协会活动经费增加至251万元;增加区体育总会活动及组织费50万元;增加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85.39万元;增加足球训练基地启动经费20万元;文体旅专项资金调整至3000万元。电子政务云资源费增加0.6万元;“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增加12.11万元;巴岳寺修缮和可移动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2735万元;文化执法支队暗访检查次数增加,租车费增加0.5万元;原老放映员、川剧团退休人员、原文化站解聘人员相关医疗、生活补贴等经费680万元纳入2022年项目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11,51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1.2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93.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7,144.87万元,主要是2021年宣传营销、原乡文化旅游周、中华龙狮大赛、马拉松、第三届龙灯艺术节等项目经费采取一事一议解决,未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50.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0.16万元,比2021年增加6,78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1万元,比2021年增加77.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结构的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191.06万元,比2021年增加6,703.11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增加文体设施全覆盖300万元;20个体育协会活动经费增加至251万元;增加区体育总会活动及组织费50万元;增加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85.39万元;增加足球训练基地启动经费20万元;文体旅专项资金调整至3000万元。“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增加12.11万元;巴岳寺修缮和可移动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2735万元;新增跆拳道项目等2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开展、体育赛事举办、龙舞传承保护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4万元,比2021年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及中央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群众体育赛事、竞技体育训练、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宣传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9.6万元,比2021年增加了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比2021年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执法支队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一并预算至机关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0.12万元,比上年增加4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1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8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31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8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4.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191.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车辆1辆、文化演出车辆1辆、执勤执法用车辆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青美  联系方式:023—644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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