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经济研究中心、电子政务中心、法制工作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办理区政府往来电文,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府办名义发布公文;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根据区政府决定和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负责区政府值班、区长公开电话和公开信箱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救灾工作;指导、督促全区政务(政务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组织编制全区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建立并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承担区公众信息网的建设、管理、维护、信息更新和安全运行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执法监督的指导责任,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区政府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及协调区政府处理涉法事务;承担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为区政府重大经济建设决策问题进行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活动,提供综合研究分析材料;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对全区经济发展动态进行预测和监控,及时掌握动态;收集、分析、整理和印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按照权限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上级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有关人员因公出访审核事宜;负责全区重要的外事接待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4.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69万元,比2018年增加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3万元,比2018年增加18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晋级、日常办公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89.4万元,比2018年减少181.5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费、会议室装修、基层应急规范化建设装备费等。主要用于办公楼维修维护、全区气象服务费、应急救灾、防汛、综合演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电子政务、法制、外事工作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7.37万元,比上年增加78.34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9.4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赵华建 45632589)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