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0-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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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0-02-11
  • 2020-02-11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行政机关单位。主要职责职能: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房地产业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贯彻地方建设工程造价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8.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 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18.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履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为行政机关单位,下属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城建监察大队、建管站、安管站、质监站、城建档案馆、公共房屋管理所、物业中心,其中城建监察大队为参公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95.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95.67万元,比2019年增加1337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56万元,比2019年增加755.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从规资局划转3个事业单位,增加人员28人,二是人员经费及基本办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184.11万元,比2019年增加13260.2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三个单位,相应增加了各单位职能职责对应的项目,二是城市建设,全区危旧房改造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城市建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费用建设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0466.93万元,主要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支付的城建资金减少,大部分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城区基础设施改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84.95万元,比2019年增加24.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5.55万元,比2019年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单位和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4万元,比2019年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单位和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4.82万元,比上年增加19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单位及相应业务。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184.1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公务用车11辆、执勤执法车0辆、综合行政执法车0辆、特种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车0辆、综合行政执法车0辆、特种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会,电话:023-45693683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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