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负责监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及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铜委办发〔2019〕38号)文件规定,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加挂重庆市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区委编委下达我委行政编制为17名,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设9个(办公室、法规科、基本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人防科、排水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科),科级领导职数10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675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7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079.17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1656.1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8879.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223.0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6752.24万元,其中:国防支出预算417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5.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267.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018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1656.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0.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535.6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73.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3.07万元,比2020年减少722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04万元,比2020年增加120.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199.03万元,比2020年减少734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07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079.17万元,比2020年增加18879.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网建设等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80万元,比2020年减少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20年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倡节俭,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万元,与2020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9.38万元,比上年增加28.55万元,主要原因为物价上涨,单位业务量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99.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会,联系方式:023-45693683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