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决算报告
——2020年8月26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我区2019年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亿元,增长10%,为预算的100.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亿元,增长21.1%,为预算的99.8%。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亿元,增长1.6%,为预算的100.5%。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8亿元,增长22.7%,为预算的98.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4.8%。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7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4.4%。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4.8%。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亿元,为预算的98.5%,增长4.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2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均为区级收入。
二、2019年财力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8亿元,主要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亿元,加市级补助收入25.2亿元、上年结余0.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9.4亿元、调入资金14.5亿元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亿元等转移性收入,减去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上解市级支出3.2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结转下年0.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执行数相比,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总计均无变动。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2.4亿元,主要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亿元,加市级补助收入25.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9亿元、上年结余0.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9.4亿元、调入资金14.5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等转移性收入,减去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上解市级支出3.2亿元、补助镇级支出4.2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结转下年0.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与2019年执行数相比,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总计均无变动。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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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 |
收 入 |
执行数 |
决算数 |
支 出 |
执行数 |
决算数 |
总 计 |
82.6 |
82.6 |
总 计 |
82.6 |
82.6 |
一、本级收入 |
32 |
32 |
一、本级支出 |
77.3 |
77.3 |
税收收入 |
19.8 |
19.8 |
二、转移性支出 |
5.3 |
5.3 |
非税收入 |
12.2 |
12.2 |
上解支出 |
3.2 |
3.2 |
二、转移性收入 |
50.6 |
50.6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
1.4 |
1.4 |
上级补助收入 |
25.3 |
25.2 |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0.1 |
0.3 |
上年结余 |
0.6 |
0.6 |
结转下年 |
0.6 |
0.4 |
调入资金 |
14.4 |
1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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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
9.4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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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0.9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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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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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亿元 | |
收 入 |
执行数 |
决算数 |
支 出 |
执行数 |
决算数 |
总 计 |
81.2 |
81.2 |
总 计 |
81.2 |
81.2 |
一、本级收入 |
30 |
30 |
一、本级支出 |
71.8 |
71.8 |
税收收入 |
17.9 |
17.9 |
二、转移性支出 |
9.4 |
9.4 |
非税收入 |
12.1 |
12.1 |
上解支出 |
3.2 |
3.2 |
二、转移性收入 |
51.2 |
51.2 |
补助镇级支出 |
4.2 |
4.2 |
上级补助收入 |
25.3 |
25.2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
1.4 |
1.4 |
下级上解收入 |
0.9 |
0.9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0.2 |
上年结余 |
0.6 |
0.6 |
结转下年 |
0.6 |
0.4 |
调入资金 |
14.4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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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
9.4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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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0.6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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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56.8亿元,主要构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亿元,加市级补助收入4.2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3.4亿元、上年结转0.1亿元等转移性收入,减去调出资金14.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7亿元,结转下年0.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与2019年执行数相比,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计均无变动。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56.1亿元,主要构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亿元,加市级补助收入4.2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3.4亿元、上年结转0.1亿元等转移性收入,减去补助镇街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14.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亿元,结转下年0.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与2019年执行数相比,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计均无变动。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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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亿元 | |
收 入 |
执行数 |
决算数 |
支 出 |
执行数 |
决算数 |
总 计 |
72.7 |
72.7 |
总 计 |
72.7 |
72.7 |
一、本级收入 |
55 |
55 |
一、本级支出 |
56.7 |
56.7 |
二、转移性收入 |
17.7 |
17.7 |
二、转移性支出 |
16 |
16 |
上级补助收入 |
4.2 |
4.2 |
调出资金 |
14.4 |
14.5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
13.4 |
13.4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
1.4 |
1.4 |
上年结转 |
0.1 |
0.1 |
结转下年 |
0.2 |
0.1 |
2019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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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亿元 | |
收 入 |
执行数 |
决算数 |
支 出 |
执行数 |
决算数 |
总 计 |
72.7 |
72.7 |
总 计 |
72.7 |
72.7 |
一、本级收入 |
55 |
55 |
一、本级支出 |
56 |
56 |
二、转移性收入 |
17.7 |
17.7 |
二、转移性支出 |
16.7 |
16.7 |
上级补助收入 |
4.2 |
4.2 |
补助镇级支出 |
0.7 |
0.7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
13.4 |
13.4 |
调出资金 |
14.4 |
14.5 |
上年结转 |
0.1 |
0.1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
1.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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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0.2 |
0.1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2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5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与2019年执行数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总计均无变动。
三、其他重点报告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区级部门项目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实现全覆盖。组织对2019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雨污管网养护维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六大项投入、敬老院建设等15个项目资金绩效实施重点评价,涉及资金总量6.5亿元,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
(二)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当年新增和偿还情况
我区2018年末政府债务余额65.9亿元,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20亿元、再融资债券2.8亿元,偿还到期债券2.8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85.9亿元,市级下达我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85.9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初,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6亿元,纳入2019年预算安排0.6亿元,主要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2019年预算执行中,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后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年末余额0.2亿元。
2019年区级预备费设置0.65亿元,动用0.65亿元。主要用于镇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松材线虫病防控、生猪疑似重大疫情防控、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等项目。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1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1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3万元,减少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2万元),减少417万元;公务接待费546万元,减少877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五)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依法对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进行审计,反映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整改。同时,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从体制机制上着手,不断完善财政规章制度,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2019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财政系统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扎实推进“实业立区、创新强区、开放兴区、生态优区”,全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草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