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拟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道路的车行道及人行道、桥梁、隧道、照明(灯饰)、公厕、垃圾站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环卫设施、路灯灯饰工程的初设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3.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
4.统筹协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
6.负责区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7.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8.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9.指导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铜梁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市政市容科、园林绿化科、行政审批科。
(三)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园林管理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区市政环卫管理所、区路灯管理所、区公园管理所、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共6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591.96万元,支出总计28591.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7.54万元、增长55.27%,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央财政支出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8000万元用于执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安装项目2000万元,此外部门职能职责的新增以及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和对城市管理的要求更加精细促使收支较上年增加较多。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386.5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507.63万元,增长58.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如新增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8000万元用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执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安装2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86.51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5.4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49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7.53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的增加以及城区管理面积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较多。其中:基本支出2,727.66万元,占13.31%;项目支出17,770.86万元,占86.6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09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90.00万元,增长2,567.23%,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8000万元的结转结余,待次年继续此项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38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7.63万元,增长58.7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均定额的增加,项目支出中新增中央财政支出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8000万元,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安装工程2000万元,以及部门职能职责的增加和精细化管理、城区管理面积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3.4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9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7.53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均定额的增加和项目支出中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安装工程2000万元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8.00万元,下降27.79%。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8000万元的年末结转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9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88.00万元,增长2,599.53%,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8000万元结转结余至次年继续开展工作。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4.58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39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60.00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城乡社区支出19,278.97万元,占94.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8.01万元,下降29.04%,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
(6)农林水支出804.00万元,占3.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7)住房保障支出55.34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61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体现在公用经费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96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3.34万元,增长184.69%,主要原因是人均定额公用支出的调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8万元。本年收入7,15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5.17万元,增长106.36%,主要原因是使用政府性基金的建设项目增多。本年支出7,15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4.71万元,增长78.96%,主要原因是使用政府性基金的建设项目增多。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5.6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02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新购了两台特种作业车价值211.3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211.3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特种作业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特种作业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2.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市政执法、市政环卫清扫、城区园林景观的建设、城区重点项目的建设及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8.35万元,下降38.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区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0万元,下降47.6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5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81.14元,车均购置费105.66万元,车均维护费5.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75万元,增长44.8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改革今年参加培训人次较多,培训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7.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6.06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877.37万元。对38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392.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开展专项治理为突破口,狠抓日常监管,全面巩固市容秩序成效;以推进创森工作为突破口,狠抓精细管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突破口,狠抓增量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园林景观;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狠抓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城市服务质量;以加强数字化建设为突破口,狠抓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城市智慧管理;以加强拒腐防变为突破口,狠抓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退伍素养;以加强安全防范为突破口,狠抓日常巡查,全面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含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项目。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70320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