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拟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道路的车行道及人行道、桥梁、隧道、照明(灯饰)、公厕、垃圾站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环卫设施、路灯灯饰工程的初设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3.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
4.统筹协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
6.负责区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7.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8.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9.指导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铜梁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市政市容科、园林绿化科、行政审批科。
(三)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园林管理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区市政环卫管理所、区路灯管理所、区公园管理所、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共6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234.45万元,支出总计22,234.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0.10万元、 下降 27.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结转结余资金8000余万元,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故总收入和总支出均有所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2,23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10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于年度终了仍未达到结算节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34.4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42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65.98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结转结余资金8000余万元,本年度无此项资金,且部分项目于年度终了仍未达到结算节点。其中:基本支出 2,593.07万元,占12.1%;项目支出18,833.70万元,占8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0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89万元,增长887.4%,主要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结余形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34.4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40.10万 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结转结余资金8000余万元,本年度无此项资金,且部分项目于年度终了仍未达到结算节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0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2.13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5,708.37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部分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到年度终了未达到支付节点。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38.07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且上年使用了部分2018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08.37万 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部分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到年度终了未达到支付节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1.47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1.73万 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预算科对我局下属单位支队数据取数有误且根据新的核算要求,部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调剂至城乡社区支出中。
(2)卫生健康支出112.59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万 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及调出,故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690.16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0.16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我局无节能环保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4,896.08万元,占9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84.75万 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社区支出项目数减少。
(5)农林水支出21.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0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局无农林水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99.04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 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及调出,故相应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37万 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职工人数减少和工资福利政策调整,将部分原列入人员经费的科目纳入了公用经费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0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6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部分原列入人员经费的科目纳入了公用经费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咨询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07.69万元。本年收入6,13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20.2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项目有所减少。本年支出5,32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7.91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项目有所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6.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1.07万元、下降66.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7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有一人次参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的 “城市管理专题培训”,赴新加坡学习其先进管理经验。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5.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市政执法、城区园林景观的建设、城区重点项目的建设及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26万元、下降65.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21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管理公务用车,确保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不超预算。
公务接待费0.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区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1万元、下降94.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尽可能从简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6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94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2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41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纳入人员经费的部分科目在本年度纳入了机关运行经费核算。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的频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5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24.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74.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2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16.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1%。主要用于采购货物、工程、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涉及资金2004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开展专项治理为突破口,狠抓日常监管,全面巩固市容秩序成效;以推进创文工作为突破口,狠抓精细管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突破口,狠抓增量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园林景观;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狠抓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城市服务质量;以加强数字化建设为突破口,狠抓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城市智慧管理;以加强拒腐防变为突破口,狠抓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退伍素养;以加强安全防范为突破口,狠抓日常巡查,全面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绩效评价总体上达到既定的任务目标,成效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铜梁区2020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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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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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字化城市管理集约型平台系统运行维护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王亚1899630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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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指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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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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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
64.24 |
64.24 |
1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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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64.24 |
64.24 |
1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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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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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升级集约型数字化平台,该经费含系统使用费、平台租金、地理信息普查费等,保障平台系统正常使用 |
2020年度系统平台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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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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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智慧城管系统案件办理 |
20 |
29284件 |
29284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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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系统正常运行 |
10 |
365天 |
365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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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案件办结时限 |
10 |
3天 |
3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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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综合运行成本 |
10 |
低 |
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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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提高城市居住环境质量、宜居品质 |
10 |
365天 |
365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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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提供就业岗位 |
10 |
53个 |
53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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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满足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 |
5 |
365天 |
365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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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显著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满意度 |
5 |
365天 |
365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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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案件办理满意率 |
10 |
99% |
9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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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