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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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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起草财务会计等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管理全区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预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会计法规科、行政经济建设科、企业和资产管理科、农业和基层财政科、社会保障科、债务管理科9个职能科室。重庆市铜梁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重庆市铜梁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重庆市铜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3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118.69万元,支出总计3,118.6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53.60万元、下降10.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收回历年存量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7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8.3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9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33万元,占52.58%;项目支出1,466.97万元,占47.4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39万元,较上年减少22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收回历年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7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74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工资转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91万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及通信费、事业单位绩效超高部分、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险费征收考核经费、社会保障工作经费、乡镇干部培训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32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工资转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50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及通信费、事业单位绩效超高部分、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险费征收考核经费、社会保障工作经费、乡镇干部培训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5.01万元,占8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1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及通信费、事业单位绩效超高部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7.78万元,占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5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补缴社会保险费、调增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险费征收考核经费、社会保障工作经费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32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退休人员;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干部以及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9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71.85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1.32万元,较上年减少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工资转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5.66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办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安排出国(境)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没有更换的需求。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9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公务接待费4.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省市财政厅(局)到我单位调研财政工作,市内区县财政局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4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03.09万元,下降39.1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三层交换机、防火墙、财税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服务费、政府采购系统软件升级服务费、财政非虚拟化平台租赁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02.35万元。5个项目自评行分100分,从评价总体上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70.35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共完结了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评审246个,送审预算金额28.92亿元,送减金额4.93亿元,综合审减率为17.05%。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制定了《铜梁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完善了《铜梁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度》和《关于对中介机构参与评审项目进行考核评价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二是对全区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的317个项目实施了目标自评,涉及金额12.3亿元,专项自评87个,涉及金额4.3亿元。聘请了重庆龙源会计师事务所和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2个中介机构,实施重点评价7个,涉及金额1.15亿元。通过评价,强化了“用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理念,有效地促进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8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