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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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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进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牵头组织区级重点项目管理以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及组织,定价成本的监审及调查,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开展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铜梁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八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科、招投标办、投资科、物价检查所、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稽察办。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793.04万元,支出总计8,793.0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860.69万元、增长199.86%,收入的增加是:年未中央专项资金7000万元到。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59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93.0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2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63万元,占51.40%;项目支出594.40万元,占48.6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570.00万元,较上年增加7,362.09万元,主要原因是:渝财企〔2015〕207号下达2015年第一批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00万元(重庆赛能铝合金);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补助7000万元;2017年第五批预算内基本建设统筹资金300万元;渝财农〔2016〕356号提前下达2017年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9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1.46万元,增长204.55%。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中央专项资金7000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18.07万元,增长384.12%。主要原因是:年底中央专项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到位。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40万元,下降55.11%。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缓慢,达不到付款要求。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9.84万元,下降38.32%。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缓慢,达不到付款要求;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2.27万元,占77.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8.8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缓慢,达不到付款要求;科学技术支出53.48万元,占4.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企业政策性补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97万元,占1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和五险一金调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6万元,占2.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37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的技改达不到付款的进度要求;城乡社区支出9.62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区域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生态项目资金的专项补助;住房保障支出27.07万元,占2.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75万元,较上年减少40.4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低了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上半年有新增退休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2.88万元,较上年增加32.4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是上涨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手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比上年减少5.2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1.68万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出境活动,全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工作因此没有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车要更换,因此没有车辆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外出调研、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的管理、使用。
公务接待费8.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发改委相关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1,2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2.44万元,增长158.7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今年办公设备购置、广告宣传、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增加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534.84万元。对1个项目: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4.84万元,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其他3个项目:林业生态建设项目、2017年第五批预算内基本建设统筹项目、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主要原因是:项目开展时间较晚,项目推进速度缓慢,截止到2017年12月30日未达到付款要求。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440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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