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设;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设;负责综合投资管理;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提出全区参与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等。
(二)机构设置。目前发改委共设7个科室:办公室、投资科、国民经济综合科、招投标监管科、能源科、粮食管理科、价格管理科。另下设1个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取消了部分职能职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价格监督检查职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职责等;新增职责: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等职责、能源管理职责等。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增加粮食管理职责经费30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107.24万元,支出总计4,107.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3.10万元、下降58.60%,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因各种原因达不到支付条件,而不能及时支付项目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90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3.95万元,增长66.12%,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了拨款的资金性质,加大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4.29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02.9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18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76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决算,达不到付款要求。其中:基本支出881.72万元,占27.64%;项目支出2,307.92万元,占72.3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1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5.35万元,下降85.4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转结余、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07.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13.10万元,下降58.60%。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因各种原因达不到支付条件,而不能及时支付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9.20万元,增长77.06%。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了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8.89万元,增长199.09%。主要原因是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598.8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2.9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51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验收,达不到付款要求。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4.23万元,增长144.34%。主要原因是新增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新增粮食项目专项及其他项目经费884.2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1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05.35万元,下降85.4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转结余、存量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92万元,占37.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78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调资、物价上涨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5.39万元,占4.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38.53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5.7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人员变动。
(4)节能环保支出319.55万元,占1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页岩气开发利用中央专项补贴资金319.55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246.00万元,占39.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24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9.25万元,占0.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7)其他支出200.00万元,占6.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央专项补助(pe流延透气膜研发项目)2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0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调资、调整待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5万元,增长62.1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劳务支出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宣传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2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基金预算。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2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安排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8万元,下降81.23%,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8万元,下降68.4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比上年略低;今年无公务车购置费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8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2.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6.5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的管理更加规范,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3.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发改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2万元,下降91.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6.0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4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5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宣传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5万元,增长62.1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费用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89.92%,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93.56%,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65%。主要用于采购业务工作所需的第三方机构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9项,涉及资金2307.9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能达到绩效目标管理要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老旧小区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区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铜梁供电分公司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对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安居镇等12个镇(街道)老旧(无危)小区 (建筑)、约8500户用户的电力合表改造。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6万元,执行数为1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区委区府对社区补短板工作的要求(用电安全方面),二是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赞同。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老旧小区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区级配套资金 |
联系人 |
胡大庆64406111 | |||
主管部门 |
区发展改革委 |
预算单位 |
区发展改革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1246 |
1246 |
124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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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区级支出 |
1246 |
1246 |
1246 |
/ | ||
补助镇街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巴川、东城、南城、安居等12个镇(街道)老旧(无危)小区(建筑)电力合表用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 |
按照要求完成改造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完成12个镇街老旧小区8500户电力合表改造 |
户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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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社区补短板工作(用电安全)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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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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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440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