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308/2022-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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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人民政府
  • 2022-10-25
  • 2022-10-25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并督促检查全区公安机关执行、实施情况。

 2.规划、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教育以及民警的教育培训,开展公安宣传工作。

 3.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

 4.针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组织、人员活动进行秘密调查、监视、控制、限制处置及依法打击;预防、制止和侦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依法管理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7.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8.实施对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经济民警的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对来我区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0.实施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管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安机关通信工作;规划、实施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12.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办理全区公安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公安法制建设。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27个内设机构、3个监管场所、29个派出所,具体如下:

内设机构:警令处、政治处、警务督察支队、纪检检查室、信访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警卫处、法制支队、科技信息化科、情报支队、刑事侦查支队、视频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人口管理支队、内部安全保卫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

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派出所:巴川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高新区派出所、蒲吕派出所、旧县派出所、二坪派出所、水口派出所、土桥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安居派出所、白羊派出所、少云派出所、维新派出所、高楼派出所、侣俸派出所、平滩派出所、双山派出所、小林派出所、虎峰派出所、石鱼派出所、庆隆派出所、福果派出所、大庙派出所、华兴派出所、围龙派出所、永嘉派出所、西河派出所、安溪派出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0,584.30万元,支出总计30,584.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70.55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了公安战训基地土地划拨权益价款。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9,44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70.37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了公安战训基地土地划拨权益价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48.6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135.6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0,40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6.64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了公安战训基地土地划拨权益价款。其中:基本支出19,034.21万元,占62.6%;项目支出11,369.41万元,占3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92万元,下降84.2%,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584.3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70.55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了公安战训基地土地划拨权益价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3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7.17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本年补交了往年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40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聘人员及社会力量加班工作量财政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35.6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9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0.90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本年补交了往年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聘人员及社会力量加班工作量财政补助。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92万元,下降84.2%,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8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了信访维稳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25,513.47万元,占85.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9.60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80.62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9.15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本年补交了往年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864.22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817.78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抗洪救灾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3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4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8.40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本年补交了往年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平时考核、年考核、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59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0.55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不含辅警工资。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伙食团费用、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在押人员给养费和辅警工资及五险一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1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67.54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了公安战训基地土地划拨权益价款。本年支出41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67.54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了公安战训基地土地划拨权益价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9.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34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25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2021年报废更新警用车辆9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50.2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报废更新警用车辆9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71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49万元,增长559.2%,主要原因是2021年报废更新警用车辆9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9.4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76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19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检查、调研工作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6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9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8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00元,车均购置费16.70万元,车均维护费2.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7.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3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晋衔培训人数较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1.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伙食团费用、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在押人员给养费和辅警工资及五险一金。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0.55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将辅警工资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9.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1%。主要用于交通标识标线的设置、办公场所的维修维护及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3项,涉及资金10231.2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游田,023-45874092。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1,绩效评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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