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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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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组织实施区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会务接待、车辆使用和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调配、报废和管理工作,负责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四大办”机关用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四大办”办公大楼公共地段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负责“四大办”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食堂管理和区机关大院内干部职工的生活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政务接待管理办法;负责相关接待事宜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并协助承办全区大型活动;负责区委会议中心的管理及由本局承办的会务工作;负责对区级机关的事务管理、政务接待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5、参与副省级以上单位及友好区县来铜接待工作;参与区委会议中心会场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异地交流区级领导周转用房的管理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共5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接待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铜梁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其中参公编制为10名,实有7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8名,实有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925.77万元,支出总计1,925.7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55.48万元、增长15.30%,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经费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1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7.2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1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17万元,占12.31%;项目支出1,682.56万元,占87.6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04万元,较上年减少41.7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目经费及时开支,仅余部分质保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1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09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60万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维护费用节省下来的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21万元,增长18.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2.16万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是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维护费用节省下来的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7.81万元,占97.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50万元,主要原因是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维护费用节省大笔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6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7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50万元,较上年增加46.0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养老保障缴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66.67万元,较上年增加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公用经费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1.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9.54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开始公务用车平台建立后将89辆公务开纳入了编制预算管理,运行费用自然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3.59万元,主要用于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的管理工作中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建立了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认真审核车辆维修费用,节省了财政资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公务用车平台建立后将89辆公务开纳入了编制预算管理,运行费用自然增加。
公务接待费178.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上级领导单位及其他省市区单位到我区调研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用餐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2辆;国内公务接待386批次,18,0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9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用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职工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更新等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2.94万元,增长52.4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办公设备购置,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等费用有所增加,此外部分也有由物价上涨造成的原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我室设备的更新购置,用于四大办公共区域维修维护。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充分发挥后勤保障功能,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用房整治,努力优化接待绩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坚定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5695029 45695155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表.xls
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