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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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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公路发展和建设规划;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平衡全区交通运力,构建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负责全区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养护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政、路政、港航(海事)执法监管等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陆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委员会为区政府职能部门,内设财务、建管、运输、法安科、行政办公室和党建办公室等4科2室,下设公路局、道路运输管理所、港航管理处、公路质量监督站、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共5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9,543.76万元,支出总计49,543.7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684.59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中央、市、区级财政增加了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4,30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58.14万元,占99.66%;其他收入150.69万元,占0.34%。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10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23万元,占11.19%;项目支出28,515.68万元,占88.8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436.85万元,较上年增加5,495.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中央、市、区级财政加大了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拨款力度,但我区2017年度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多,有的项目施工周期本来就要跨年度,有的项目因设计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工程项目迟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付款结点,工程款就支付不出去,就形成了大量的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158.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61.24万元,增长66.03%。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本年加大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25.86万元,增长99.5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如: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57.0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2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2.61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加大了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91.85万元,增长35.0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而年中又追加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7.23万元,占18.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6.4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国防支出45.00万元,占0.1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8.43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3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对财政供养人员实施养老保险改革以及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68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基数有所增加;节能环保支出565.86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8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城乡社区支出12,045.12万元,占4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交通运输支出10,835.37万元,占36.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46.0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已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实际支出时,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住房保障支出124.50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晋级等,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1.29万元,较上年减少14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3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管理,不再由原单位发放退休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59.94万元,较上年增加338.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项目点多面广,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会议费有所增加,此外还有物价上涨因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7.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1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继续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公务车购置费26.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交委下属事业单位区运管所、区港航处各报废交通执法车1辆,根据审批程序各补充交通行政执法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9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运管所、区港航处分别购买1辆交通行政执法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7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公路巡察、检查、运管、路政、公路质监交通执法、海事巡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7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公务接待费37.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交委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受兄弟区县交通部门交流学习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2辆(交通执法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29辆。
国内公务接待536批次,4,84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25元,车均购置费13.49万元,车均维护费3.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63.42万元,增长74.33%,主要原因是2017年交通项目点多面广,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有所增加,还有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执法培训等会议,培训、会议费较上年有所增长,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交通执法专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交通执法车辆、政府购买服务以及采购空调、电脑、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农村公路建设等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252.0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都在60分以上,主要效果表现如下:一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全面铺开,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保障,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二是区内骨干道路的相继贯通,以及加大力度推动对外通道建设项目,为我区内畅外联做好了保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 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QQ邮箱490031733,办公电话“023-4568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