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0-03440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0-09-28
  • 2020-09-28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承担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职责,管理国有林场(区国营苗圃)。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内设机关办公室、林业改革发展科和政策法规执法科(行政审批科)。设立重庆市铜梁区森林公安分局(重庆市铜梁区森林警察支队),下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政管理站(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业技术指导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及区双碾林场共5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双碾林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4,104.10万元,支出总计14,104.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7.69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工程、森林管护项目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等任务增加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9,97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6.17万元,增长9.03%,在本年度下达了龙都路50号黄葛树复壮保护项目及人民公园防火瞭望阁室内装饰及环境建设工程新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73.80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130.3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63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89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龙都路50号黄葛树复壮保护项目及人民公园防火瞭望阁室内装饰及环境建设等新项目和结构性改革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759.17万元,占26.50%;项目支出4,879.21万元,占73.5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46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8.79万元,增长49.71%,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及森林培育相关项目建设未验收完结或资料不完善,未支付项目款增加,因而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04.1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77.69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工程、森林管护项目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等任务增加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5.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17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在本年度下达了龙都路50号黄葛树复壮保护项目及人民公园防火瞭望阁室内装饰及环境建设工程新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97.74万元,增长249.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2019年项目)630.84万元及人民公园防火瞭望阁室内装饰及环境建设工程项目251.41万元等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30.3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11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62.31万元,增长128.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2019年项目)项目支出630.84万元及人民公园防火瞭望阁室内装饰及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支出251.41万元等项目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46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8.79万元,增长49.71%,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及森林培育相关项目建设未验收完结或资料不完善,未支付项目款增加,因而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4.85万元,占5.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88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及离退休人员养老、医疗等离退休基本福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89.27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5万元,增长30.66%,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卫生福利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2365.06万元,占37.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9.15万元,增长5051.51%,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工程、自然生态保护项目及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等任务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5.56万元,占0.25%,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5)农林水支出3442.83万元,占54.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72万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和森林培育项目等任务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62.81万元,占0.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保障福利上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2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平时考核及调资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公用经费29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45万元,增长137.76%,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邮电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主要增加包括:委托业务费增加86.32万元、福利费增加39.59万元、劳务费12.23万元、其他交通费11.0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等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0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龙都路50号黄葛树复壮保护项目及人民公园防火瞭望阁室内装饰及环境建设项目。本年支出30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0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龙都路50号黄葛树复壮保护项目及人民公园防火瞭望阁室内装饰及环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308.01万元,308.01万元,较上年增加308.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龙都路50号黄葛树复壮保护项目及人民公园防火瞭望阁室内装饰及环境建设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9万元,下降58.9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8万元,下降63.6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度双碾林场购买东风牌森林防火指挥专用车1辆,本年度未购买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理林业执法等各类案件、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7万元,下降42.41%,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并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控制燃油支出同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车辆运行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林业相关人员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2万元,下降74.1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0万元,下降50.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5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更新、职工伙食团及临时人员经费等费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72万元,增长202.1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办公费、通信费用、劳务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75.9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会议有所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76.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培训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等工作,执法执勤用车主要是用于办理审判执行等各类案件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指挥。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9.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5.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2%。主要用于采购双碾林场2019年西山片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及购龙都路50号黄葛树复壮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5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6项,涉及资金4933.1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我局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管护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绩效自评结论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坚持全面绿化与重点建设相结合、数量增加与质量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宣传发动和政策引导,层层落实规划、资金、土地,统筹推进了各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采取专业合作社集中管护+专业团队承包管护+农户分散管护相结合的办法,分类推进营林管护工作。我局成立工作指导组,安排39名工作人员,全面督促指导镇街造林绿化工作。完成营造林任务8.4万亩,占市下达任务100%。其中:退耕还林造林1.3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封山育林0.2万亩,“四旁”植树0.5万亩,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新)改造4.3万亩,森林抚育1.7万亩,幼林抚育0.4万亩。完成绿色示范村20个,村庄公共场所绿化面积160亩;二是全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贯彻落实 “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全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216件、采伐蓄积1440立方米,占下达限额22.55%;审核审批林地占用16宗、面积41.8575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1386.43万元。加快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功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全区落实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2.93万亩,落实管护人员336人,签订管护合同336份。切实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未发生野生动物安全事故和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疫情。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已整治131宗,完成率95.62%。清理“林地非农”问题10宗、面积20338平方米。严厉打击非法占地、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案件6件,实现罚没收入97.27万元。全区林区秩序稳定;三是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及时召开全区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会,落实了工作任务。编制完成《铜梁区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加强宣传,发放森林防火扑救手册、森林防火十不准宣传单、森林防火《告全民书》等资料5万余份,营造了良好防火氛围。制发森林防火检查记录47份,责令立即整改落实隐患33起,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对精神病人、痴傻人员等特殊人群和林区坟头、寺庙等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运用互联网+林业进行巡山护林智能化管理,形成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模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脱岗、漏岗现象。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四是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除治,按照“五落实、七到位”工作要求,全年调查松林面积10.47万亩,除蒲吕街道和旧县街道未发生疫情外,共有13个单位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抓疫木监管,完成疫木清理3766个小班,清理枯病死松树150083株,清理面积116518.35亩;清理农户家疫木33054户,清理松木4897段。抓检疫封锁,全年检查涉木企业64家,检查木材2500立方米,松木2000立方米,查处涉松木违法行政案件7起,处理违法人员7个,涉案价值60万元,罚款1.14万元。松材线虫病疫情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松树减少10668株,同比下降73.7%;病死松树小班减少497个,同比下降53.7%。;五是深入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局党组8次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具体研究落实林业扶贫工作。制定了《铜梁区林业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开展的时间表、工作重点和重点区域。推进我区2个市级贫困村实施退耕还林项目497.5亩,并派遣2名机关干部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全区选聘天保护林人员328人,其中建卡贫困户142人,占43.29%。局30名干部职工同平滩镇30名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向平滩镇贫282困户送优质柑桔苗4600余株,帮助脱贫致富;六是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是加强宣传。在市级、区级主流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创森宣传,在“铜梁发布”APP和铜梁手机报上开设创森专栏,有效扩大创森社会影响力。完成了区树、区花评选工作,设计的创森LOGO已广泛使用在创建宣传活动中。全区参与义务植树30多万人次,种植苗木128万多株。我区国营苗圃荣获首批国家“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称号。二是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推进。总体规划45项重点工作,共114个子项建设任务,计划总投资20.9亿元。现已完成区树、区花评选,森林城区、森林乡村、生态廊道等七大建设工程整体推进较快,累计完成投资19.26亿元,投资完成率92.2%。三是按照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要求,以6个示范森林镇街和5个示范森林村庄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镇街公园绿地、道路河流绿化、农田林网特色经济林改造(新建)、四旁植树等建设,全区市级绿色新村已达到3个,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明显,有力促进了全区美丽乡村建设。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森林质量,增加了群众收入,改善了林区环境,促进了国有森林木材储备功能的发挥,项目实施受到了单位、职工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提高了全民植树造林热情,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使荒废的土地得到有效利用。来年将继续加大实施力度,提高项目成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涉及镇街严格按照退耕还林管理要求完成2004-2006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管护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兑现补助资金313.59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9万元,执行数为313.59万元,完成预算的98.3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4个镇街完成2004-2006年前一轮2.51万亩退耕还林的管护工作,二是按照125元/亩补助标准,完成313.59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情况未达到100%。因个别镇街存在退耕地块征占用等情况,导致退耕面积减少,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减少面积不再享受直补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2019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联系人
及电话

刘卫45692772 

主管部门

区林业局 

实施单位

各镇街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319.00

319.00

313.59

98.30%

因个别镇街存在退耕地块征占用等情况,导致退耕面积减少,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减少面积不再享受直补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其中:区级支出




/

补助镇街

319.00

319.00

313.59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营造林管护 

完成营造林管护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营造林管护面积 

万亩

2.51

2.51

已完成

按期任务管护率

%

≥90

≥90

已完成

中央财政补助

元/亩

125

125

已完成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567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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