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承担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关办公室、林业改革发展科和政策法规执法科(行政审批科)。下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业技术指导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共4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384.14万元,支出总计5,384.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3.39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根据(铜财〔2021〕725号)文件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及调剂林场资金共计384.55万元,以及节能环保支出项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等任务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20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0.33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自然生态保护项目(野生动物后续处置)、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等任务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9.3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174.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38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4.09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自然生态保护项目(野生动物后续处置)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110.87万元,占20.6%;项目支出4,273.27万元,占7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9.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根据(铜财〔2021〕725号)文件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及调剂林场资金共计384.55万元,及上年结转项目本年实施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84.1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03.39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根据(铜财〔2021〕725号)文件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及调剂林场资金共计384.55万元,以及节能环保支出项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等任务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4.10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等任务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2.7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等任务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74.7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7.87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自然生态保护项目(野生动物后续处置)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7.46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追加了天然林保护项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9.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根据(铜财〔2021〕725号)文件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及调剂林场资金共计384.55万元,以及上年结转项目本年实施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3.17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21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及离退休人员养老、医疗等离退休基本福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3.61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当年因医疗系统原因未缴纳9-12月公务员医疗补助。
(3)节能环保支出1,096.29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6.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自然生态保护项目及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等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300.48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
(5)农林水支出3,651.54万元,占6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69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和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等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9.03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52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及离退休人员养老、医疗等离退休基本福利增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调高了标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公用经费16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24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办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77万元,增长350.4%,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本年支出30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77万元,增长350.4%,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5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2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林业执法等各类案件、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并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控制燃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车辆运行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林业相关人员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8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3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1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会议有所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培训有所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24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办公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3098.5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1)公开范围。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涉及镇街严格按照要求完成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兑付资金303.14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3.14万元,执行数为303.14万元,完成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需完成国有林管护3.43万亩,国有国家公益林补偿0.57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公益林管护0.42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管护19.23万亩。完成303.14万元资金兑付工作。
(2)公开内容。
铜梁区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生态效益补偿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李永钱17723609517 | ||||||
主管部门 |
铜梁区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各镇街(林场)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303.14 |
303.14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3.14 |
303.14 |
1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综述 | |||||||
完成国有林管护3.43万亩,国有国家公益林补偿0.57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公益林管护0.42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管护19.23万亩。 |
完成国有林管护3.43万亩,国有国家公益林补偿0.57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公益林管护0.42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管护19.23万亩。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
5 |
3.43 |
3.43 |
5 |
|||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面积(万亩) |
5 |
19.23 |
19.23 |
5 |
|||||
国有林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 |
5 |
0.57 |
0.57 |
5 |
|||||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 |
5 |
0.42 |
0.42 |
5 |
|||||
时效 |
天保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5 |
100 |
100 |
5 |
||||
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 |
5 |
100 |
100 |
5 |
|||||
成本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
5 |
10 |
10 |
5 |
||||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
5 |
3 |
3 |
5 |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
5 |
10 |
10 |
5 |
|||||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
5 |
15 |
15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生态效益 |
天保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10 |
是 |
是 |
10 |
|||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10 |
是 |
是 |
10 |
|||||
可持续影响 |
国家级公益林维护林区稳定(是否) |
5 |
是 |
是 |
5 |
||||
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否) |
5 |
是 |
是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员满意度(%) |
5 |
85% |
98% |
5 |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 |
5 |
85% |
95% |
5 |
|||||
总分 |
100 |
100 |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局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管护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绩效自评结论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9.7万亩,占市下达任务的100%,森林覆盖率达到48%。;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建立健全“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全区印发出台《铜梁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制定镇级林长制工作方案28个。设立区级林长12名,镇级林长264名,村级林长333名,网格员4742名。全区各级林长累计巡林3836人次。加强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三是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已整改完成136宗,完成率99.27%,余下平安寺1个问题正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完成调查处理2020年森林督查下发铜梁区发现问题7个,查处整改率100%。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和一张图变更工作。顺利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和风景名胜修编工作。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回头看”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并提出处置方案。启动了巴岳山—西温泉风景名胜区总规修编,初步拟定修编边界并征求了意见。严格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四是持续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作发放2021年林业宣传日历、《告市民书》、《禁火通告》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发送森林火灾预警信息18万人次,深入镇街开展集中宣传11次,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加强林区隐患排查整改;五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2021年,完成山场疫木集中除治清理3764个小班、11.4万亩,清理病枯死松树78642株,其中病死松树1905株,其他死亡松树76737株。农户疫木清理工作共检查清理农户17938户,发现藏匿松木的农户102户,清理松木数量共3625公斤,林间喷药防治松墨天牛3.2万亩。秋普显示,全区有病死株数851株、分布在179个小班、面积16335.3亩,比2018年下降94.12%、80.59%、72.93%,未发现松树簇状或团状死亡情况,实现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区13个疫点中有606个小班、3.44万亩松林连续两年无病(枯)死松树,防控成效持续向好。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铜梁区获得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评价优秀;六是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800份,制作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展板18块,开展巡展2次,形成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调查,落实保护措施。常年对全区林区开展巡查,铲除威胁野生动物安全行为。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和疫情传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7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