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3-00561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3-10-26
  • 2023-10-26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事业人员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3.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4.负责全区人才交流、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及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

6.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7.贯彻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

8.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管理,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9.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10.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与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社会保障管理和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群众工作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66.16万元,支出总计1,166.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5.41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区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单独核算,减少资金395.08万元。二是因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三是2021年有人社大厦电梯改造资金40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5.41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事业单位区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自2022年起单独核算,减少预算收入395.08万元。二是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当年缩减预算收入250.24万元。三是2021年有人社大厦电梯改造资金40万元,2022年无此预算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1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66.1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65.41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事业单位区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自2022年起单独核算,减少预算收入395.08万元。二是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当年缩减预算收入250.24万元。三是2021年有人社大厦电梯改造资金40万元,2022年无此预算资金。其中:基本支出683.34万元,占58.6%;项目支出482.82万元,占4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6.1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5.41万元,下降36.3%。一是2022年区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单独核算,减少资金395.08万元。二是因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三是2021年有人社大厦电梯改造资金40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5.41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事业单位区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自2022年起单独核算,减少预算收入395.08万元。二是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当年缩减预算收入250.24万元。三是2021年有人社大厦电梯改造资金40万元,2022年无此预算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00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5.41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区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单独核算,减少资金395.08万元。二是因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三是2021年有人社大厦电梯改造资金40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00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6.07万元,占9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95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当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250.2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33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6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购买防疫物资使用公用经费支出,未核算在卫生健康支出里。

3)住房保障支出22.76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科学技术支出16.0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博士后引进日常资助经费核算功能分类科目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68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区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单独核算,减少资金395.08万元。二是按照国家规范津贴补贴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工资、津贴补贴、规范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等减少开支。三是2022年未核算未休公休假报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1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购买防疫物资公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社大厦电梯改造资金40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资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社大厦电梯改造资金40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资金。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3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2万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社保、就业、扶贫、人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3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3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未进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降低1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生疫情,召开现场会议次数减少。2022年在酒店召开了部分会议,发生费用0.67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生疫情组织的培训少,2022年疫情常态化后组织了部分培训,产生培训费用0.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6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疫情购买防疫物资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对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482.8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28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28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   023-4563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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