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负责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等重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内设1处1室8科(政治处、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有重庆市铜梁公证处、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3个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和28个派驻镇街司法所。共有行政编制78个(含参公编制11个),事业编制8个,实有行政在职人员74人(含参公9人),事业在职人员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638.96万元,支出总计2,638.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8.96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4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8.2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48.2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4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其中:基本支出2,009.72万元,占82.1%;项目支出438.51万元,占1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38.9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8.96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4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财政收回了部分项目经费指标,同时在2023年度重新纳入预算部分项目指标(市转移支付资金74.7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4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财政收回了部分项目经费指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4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财政收回了部分项目经费指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078.28万元,占8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2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财政收回了部分项目经费指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4.08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2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相关缴费标准。
(3)卫生健康支出56.94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1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根据铜医保发〔2022〕32号文件财政收回2022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相关经费2022年未发生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68.93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6.01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72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7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59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支出,无上年度支出相关数据。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相关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和矫正调查用车油料及维修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9万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用车保障。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61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
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8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是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个单位的汇总单位,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无相关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培训工作及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有相关费用支出,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1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购置办公用品,机关水电、邮电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11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上年度对比相关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开支。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438.5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4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4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刘 哲 023-456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