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水文工作、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内设1个办公室和9个科室。其中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接待等机关运转工作;规划建设科负责拟定全区水利中长期规划、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财务科负责编制部门预算,拟订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水政水资源科承担实施水资源管理工作;河道管理科负责河道水域及岸线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江河、水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水利水电科负责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移民工作科负责移民安置工作、监督移民项目资金发放、使用等;安全和信访管理科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供水管理科负责城乡供水管理工作;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委办发【2019】25号)文件精神,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本部门内设1个办公室9个科室,进一步完善了各个科室的职能职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4,885.99万元,支出总计34,885.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5.05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农田水利项目、中小河流域建设、移民项目等正在建设中,尚未付款。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4,55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47.39万元,下降27.95%,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57.0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328.9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3,71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1.74万元,下降23.16%,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项目、中小河流域建设、移民项目等正在建设中,尚未付款。其中:基本支出1,937.22万元,占14.13%;项目支出11,773.15万元,占85.8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17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70万元,增长4.17%,主要是2019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大中型水库移民、濑溪河大灌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人饮等在建项目未支付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885.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85.05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9.58万元,下降40.63%。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及预算额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53.79万元,增长354.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工程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8353.7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974.7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8.41万元,下降39.37%。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项目支出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27.42万元,增长294.16%。主要原因是当年下达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40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6.37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是一是市级提前安排下达2020年项目资金12,806万元,二是2019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大中型水库移民、濑溪河大灌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人饮等在建项目未支付工程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9.87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20万元,增长45.7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上调,新增人员,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上调。
(2)卫生健康支出99.39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1万元,下降23.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洪办人员整体划转区应急局。
(3)城乡社区支出410.07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0.0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8,383.60万元,占9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9.05万元,增长333.36%,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79.45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资情况,上调住房公积金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3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防洪办人员整体划转区应急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09万元,增长133.42%,主要原因是河长办巡河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354.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74.53万元。本年收入3,84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2.20万元,增长77.66%,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支出4,42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6.68万元,增长74.93%,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2万元,下降60.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万元,下降18.86%,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4万元,增长39.90%,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稽察、检查、指导和河长办巡河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4.58万元,主要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2万元,下降77.1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5万元,下降45.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8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4.3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也可具体说明支出事由及金额。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09万元,增长133.42%,主要原因是河长制工作和扶贫工作任务加重,租车费、印刷费、宣传、会议、培训费等费用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参加市水利局及外省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参加市水利局及外省会议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机关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所有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23.43万元,从评价总体上看,符合水利工程“四制”要求,发挥了工程的应有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应当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4项,涉及资金1123.4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城区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改造东城街道塔山社区兴农东街供水主管网500米、巴川街道八一路社区2组主管网60米。南城街道龙山路36号等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118户。。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改造东城街道塔山社区兴农东街供水主管网500米、巴川街道八一路社区2组主管网60米。,二是南城街道龙山路36号等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118户。三是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城区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
联系人 |
邓红华 45640812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
预算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80 |
80 |
8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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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区级支出 |
80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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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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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改造东城街道塔山社区兴农东街供水主管网500米、巴川街道八一路社区2组主管网60米。南城街道龙山路36号等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118户。 |
改造东城街道塔山社区兴农东街供水主管网500米、巴川街道八一路社区2组主管网60米。南城街道龙山路36号等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118户。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米 |
560米 |
5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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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户 |
118户 |
11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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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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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86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