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污染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与环境保护。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三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行政审批科、辐射与固废管理科、污染防治科、生态环境保护科、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495.33万元,支出总计7,495.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1.48万元、增长159.0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中央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72.8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404.33万元,增长171.4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中央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2.8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22.4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8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3.30万元,增长32.6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37.24万元,占41.99%;项目支出1,847.45万元,占58.0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1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8.18万元,增长775.31%,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余,主要用于小安溪流域支流综合整治、琼江铜梁中和国考断面环境整治、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以及安居、双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7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4.33万元,增长171.4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中央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6.69万元,增长162.5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中央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2.4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3.30万元,增长32.6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51万元,增长19.90%。主要原因年中预算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1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8.18万元,增长775.31%,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余,主要用于小安溪流域支流综合整治、琼江铜梁中和国考断面环境整治、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以及安居、双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0.92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6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77万元,占1.75%,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
(3)节能环保支出2,543.00万元,占79.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8.56万元,增长132.3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396.67万元,占12.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1.81万元,下降70.1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48.33万元,占1.52%,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50万元,增长25.69%,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和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2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6万元,增长38.4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物管及水电费等支出均同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4万元。本年收入39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96万元,增长4,614.91%,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支出39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22万元,增长4,594.3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用于镇级污水管网工程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2万元,增长100.67%,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执法、采样、监测等业务工作量增加,造成公务车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8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环保执法、环境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69万元,增长115.80%,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执法、采样、监测等业务工作量增加,造成公务车运行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环保系统间业务交流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下降38.0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6万元,增长38.4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物管及水电费等支出均同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4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614.4万元,其中市级及以上有7项项目资金,区级财政安排有40项项目资金。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都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成了平滩、小林等10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项目,9个镇级污水管网工程,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重金属深度治理减排工程等。有少部分因未验收、未审计等原因未能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例如铜梁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正在持续进行,摸排调查我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为国家制定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伍家水库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完工,完成了伍家水库清淤,周边农户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会督促完工验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5138
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