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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铜梁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10-24 [ 发布日期 ] 2018-10-24

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污染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与环境保护。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三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行政审批科、辐射与固废管理科、污染防治科、生态环境保护科、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893.85万元,支出总计2,893.8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263.94万元、下降30.40%,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社会保障局发放、项目支出减少,因而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6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8.53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40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48万元,占43.62%;项目支出1,353.90万元,占56.3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2.47万元,较上年减少15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因而年末结转数较年初结转数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6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66万元,下降24.35%。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社会保障局发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9.78万元,下降14.05%。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社会保障局发放、项目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3.59万元,下降31.6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6.92万元,下降19.64%。主要原因:一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社会保障局发放;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来解决,因此比年初预算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31万元,占5.51%,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44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节能环保支出2,156.80万元,占89.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2.9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实施形成项目资金结转;城乡社区支出8.45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住房保障支出50.38万元,占2.10%,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5.72万元,较上年增加186.31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和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61.76万元,较上年减少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三公经费不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当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环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使用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使用成本。

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环保系统间业务交流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4.59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缩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测站采样。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88.34万元。主要有乡镇环保机构工作经费,安居、双山等9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环境监测专项工作经费,铜梁区伍家水库环境整治项目等。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把控项目进程,严格规范开支经费,绩效目标得到较好的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5138。

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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