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下属三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环境与辐射安全科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统一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铜梁区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无调整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412.27万元,支出总计9,412.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6.94万元、增长25.58%,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多。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11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6.32万元,下降26.6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6.5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295.7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05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43万元,增长27.3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504.31万元,占37.09%;项目支出2,551.80万元,占62.9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5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5.51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12.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16.94万元,增长25.58%。主要原因年初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7.91万元,下降2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2.06万元,增长107.61%。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污染治理补助资金和区级的污染治理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93.9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8.09万元,增长45.4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1.63万元,增长64.58%。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污染治理补助资金和区级的污染治理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5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5.51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市级资金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5.69万元,占3.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65.54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3.42%,与调整预算数一致。
(3)节能环保支出3,776.86万元,占93.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5.54万元,增长72.3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8.02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3.59%,与调整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46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9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61万元,增长30.1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物管及水电费等支出均同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4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8.4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6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4万元,下降30.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6万元,下降36.9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9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环保行政执法、环境监测采样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使用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6万元,下降39.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使用成本。
公务接待费1.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环保系统间业务交流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1万元,下降84.6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0万元,增长55.05%,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量比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61万元,增长30.1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物管及水电费等支出均同比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组织环保业务培训会等。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0万元,增长482.76%,主要原因是组织职工参加培训业务能力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监测设备、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委托业务费,方案编制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分内容需单位自行撰写,有疑问请联系绩效中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9项,涉及资金8334.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42个项目资金执行率100%,对于没有执行完的进行了原因分析并及时支付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2017年第二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
联系人 |
陈勇 13330260925 | |||
主管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预算单位 |
区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70.4 |
70.4 |
70.4 |
100% |
||
其中:区级支出 |
70.4 |
70.4 |
70.4 |
/ | ||
补助镇街 |
0 |
0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包板、铸焊、分片、刷片等工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源头削减铅排放。对制粉、组装工序含铅废气实施废气治理设施提档升级改造;对电池极板化成酸雾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污水处理站实施升级改造。 |
对包板、铸焊、分片、刷片等工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源头削减铅排放。对制粉、组装工序含铅废气实施废气治理设施提档升级改造;对电池极板化成酸雾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污水处理站实施升级改造。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源头削减铅以及化合物排放量的减量率 |
% |
10.4 |
10.4 |
无 | ||
新建综合车间冲洗废水处理设施减少废水中总铅排放量 |
kg/a |
0.682 |
0.682 |
无 | ||
完成工作时间 |
天 |
180 |
180 |
无 | ||
其他说明 |
2017年第二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对包板、铸焊、分片、刷片等工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源头削减铅排放。对制粉、组装工序含铅废气实施废气治理设施提档升级改造;对电池极板化成酸雾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污水处理站实施升级改造。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4万元,执行数为7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各工程建设,二是达到相关质量要求,三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处置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