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环境与辐射安全科。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统一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459.64万元,支出总计5,459.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1.07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比2020年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38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3.83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5.46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074.1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40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08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49.78万元,占34.3%;项目支出3,550.42万元,占65.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28.15万元,下降98.2%,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项目年终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59.6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61.07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1.31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0.97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74.18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60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物价上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78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物价上涨。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26.41万元,下降98.2%,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项目年终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1.30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21万元,增长8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406.53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65万元,增长48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4,016.00万元,占8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34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4)农林水支出22.6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新增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65.50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94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0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物管费及水电费等支出均同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9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48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本年支出59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48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7万元,下降31.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3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环保行政执法、环境监测采样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0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使用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3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使用成本。
公务接待费3.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部门间业务交流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8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9万元,增长264.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4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因为疫情防控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业务培训会,本年逐渐恢复线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上年因为疫情防控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业务培训会,本年逐渐恢复线下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0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物管及水电费等支出均同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监测设备、委托监测业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4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6项,涉及资金2535.6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