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粮食流通行业及军粮供应管理,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和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2.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以及特殊商业酒类、液化石油气等的执法;3.负责商贸流通统计,承担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市场预测,分析商贸流通经济运行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4.外贸经济指标运行分析、外贸进出口企业培育、对外劳务输出、外商投资统计、备案和对外投资管理及其它对外事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科1室:特殊商品管理科、商贸流通科、市场运行科、外经贸科、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63.71万元,支出总计1,763.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61万元、下降24.48%,主要原因是粮食危仓库改造项目结算完工,减少469万元和预算调整。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7.0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0.21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7.0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6.6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5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9.14万元,下降42.01%,主要原因是服务贸易、限额企业培育、使用外资企业补助等大额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00.00万元,占43.16%;项目支出658.42万元,占56.8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0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54万元,增长79.21%,主要原因是对使用外资的企业的补助和对电商企业的补助等大额项目尚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2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1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2018年粮油物资储备项目调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97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对企业补助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7.7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9.14万元,下降42.01%。主要原因是服务贸易、限额企业培育、使用外资企业补助等大额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7.61万元,下降23.08%。主要原因是对使用外资的企业的补助和对电商企业的补助等大额项目尚未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64万元,增长79.54%,主要原因是对使用外资的企业的补助和对电商企业的补助等大额项目尚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73万元,占50.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35万元,下降52.90%,主要原因是粮食危仓库改造项目结算完工及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62万元,占18.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3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调资及军转干部、参战参核人员补助调整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5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9万元,下降57.51%,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持平。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6.19万元,占2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19万元,增长1,175.79%,主要原因是军供粮网点项目的实施。
(6)住房保障支出13.13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持平。
(7)粮油储备物资支出20.00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8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34万元,增长106.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员交通补助及机关食堂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5.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及招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按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6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3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用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职工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更新、公务员交通补贴和机关食堂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34万元,增长106.96%,主要原因是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办公设备采购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项目支出中的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69万元。该项目为军粮供应网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3个子项。一是1万吨新建储粮周转仓项目,该项提高了粮食保质、保鲜能力,提升了储粮安全能力;进出仓机械设备的改造,提升了物流能力、降低了运营成本,增强了应急保供的能力。二是日产120吨大米技改项目,节粮减损效果明显主产品出口率提1.0%-1.5%,每吨大米能耗下降2度,粉尘、噪声排放均优于国家标准。三是物流信息化与维修基础设施,通过对基础设施维修,为军供站物流、信息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提升了机械化作业能力,降低了物流成本,提升了军供形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8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