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本级年度预、决算,组织执行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文物博物、著作权、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等统筹管理和指导管理对外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及体育彩票销售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委员会(本级)内设五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文化科、广电新闻出版科、体育科、行政审批科。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委员会下属五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铜梁区图书馆、重庆市铜梁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重庆市铜梁区文化馆、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委员会(本级)、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委员会下属五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铜梁区图书馆、重庆市铜梁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重庆市铜梁区文化馆、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本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735.66万元,支出总计5,735.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3.77万元、增长24.37%,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以及新增2014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置换税务局房屋资产相关税费、灯饰工程“中华一家亲”资金、“首届中华龙灯艺术节”灯饰工程项目资金、软件采购资金等项目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037.9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49.01万元,增长23.21%,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以及新增2014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置换税务局房屋资产相关税费、灯饰工程“中华一家亲”资金、“首届中华龙灯艺术节”灯饰工程项目资金、软件采购资金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7.97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5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7.1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89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4.33万元,增长25.20%,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以及新增2014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置换税务局房屋资产相关税费、灯饰工程“中华一家亲”资金、“首届中华龙灯艺术节”灯饰工程项目资金、软件采购资金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42.94万元,占23.37%;项目支出3,748.09万元,占76.6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4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44万元,增长19.77%,主要原因是舞龙体育赛事备战工作经费和承办中国(国际)第二届舞龙争霸赛项目将在2019年实施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3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9.01万元,增长23.21%。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以及新增2014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置换税务局房屋资产相关税费、灯饰工程“中华一家亲”资金、“首届中华龙灯艺术节”灯饰工程项目资金、软件采购资金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22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2018年应休未休假报酬,年初未纳入单位预算编制,由财政财力预留资金安排;追加了第十四届全运会舞龙赛/亚锦赛舞龙、金龙体育馆消防改造、承办中国(国际)第二届舞龙争霸赛、第十四届全运会舞龙赛/亚锦赛舞龙、全民健身中心风雨球场改造工程等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0.1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82万元,增长25.86%。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以及新增2014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置换税务局房屋资产相关税费、灯饰工程“中华一家亲”资金、“首届中华龙灯艺术节”灯饰工程项目资金、软件采购资金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4.79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2018年应休未休假报酬,年初未纳入单位预算编制,由财政财力预留资金安排;追加了第十四届全运会舞龙赛/亚锦赛舞龙、金龙体育馆消防改造、承办中国(国际)第二届舞龙争霸赛、第十四届全运会舞龙赛/亚锦赛舞龙、全民健身中心风雨球场改造工程等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3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44万元,增长21.36%,主要原因是舞龙体育赛事备战工作经费和承办中国(国际)第二届舞龙争霸赛项目将在2019年实施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5万元,占3.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8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文化馆投促中心广告制作项目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8.92万元,占6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3.20万元,增长18.47%,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以及新增2014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灯饰工程“中华一家亲”资金、“首届中华龙灯艺术节”灯饰工程项目资金、软件采购资金等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42万元,占6.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74万元,占1.2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城乡社区支出733.72万元,占15.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28万元,增长34.7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图书馆置换税务局房屋资产相关税费。
(6)住房保障支出43.70万元,占0.8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其他支出437.48万元,占8.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52万元,下降36.78%,主要原因是舞龙体育赛事备战工作经费、承办中国(国际)第二届舞龙争霸赛项目经费、2018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残疾人运动项目经费等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结转到下年安排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1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目标绩效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应休未休假报酬。公用经费14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9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活动较上年增多而增加了差旅费、办公费、租车费、劳务费;增加了软件运行网络服务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93.7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48.26万元。本年收入88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81万元,增长25.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图书馆置换税务局房屋资产相关税费。本年支出63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39万元,增长35.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图书馆置换税务局房屋资产相关税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4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4万元,增长89.30%,主要原因是参加纽约时报广场2018年新年倒计时开幕庆典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3.92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纽约时报广场2018年新年倒计时开幕庆典现场文艺表演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参加纽约时报广场2018年新年倒计时开幕庆典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3.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各项文化和体育活动演员用餐。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2万元,下降21.1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63批次1,4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万元,增长23.52%,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活动较上年增多而增加了差旅费、办公费、租车费、劳务费;增加了软件运行网络服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8.5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57.84万元。综合得分90分。并对7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36.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完成情况如下:17年销体彩优质网点扶持奖励等36个项目根据区委区府安排,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资金管理、拨付与使用。17年销体彩优质网点扶持奖励等30个项目全部完成年度指标值,完成比例100%;送文化下乡项目基层活动年度指标值为42场,全年完成值为38场,完成比例90.47%;“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项目年度指标值为全市申报名额2个,全年完成值为1个,完成比例50%;全民阅读项目文件读本配送年度指标值为1600本,全年完成值为1064本,完成比例67%;区文化委长思无邪书画作品展场次年度指标值为2次,全年完成值为1次,完成比例50%。经济效益:销体彩优质网点扶持奖励项目使年销售体彩均超过1亿元。社会效益:城区主要广场、公园电影放映等项目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意识及文体活动;金龙体育馆人员、日常运行和维护等项目增强了全民健身意识,促进全民运动;十四届全运会舞龙赛/亚锦赛舞龙项目提高了铜梁龙的知名度,向世界展现了铜梁风采。群众文化意识提升;健身人数持续增加。通过自评,我们发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对绩效管理认识不足,对绩效管理没有经验,专业人员较少,较多依赖于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事后评价。二是部份项目不达预期,未按计划、按进度实施。三是部份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般。在今后绩效管理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事项: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4408600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