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旅游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铜梁区旅游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章程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乡旅游经济发展,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国内旅行社设立核准和管理、国际旅行社的初审转报;负责三星级及其以下旅游饭店的审批和复核,负责2A级及以下的旅游景区的评定和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的复核;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性旅游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和调查工作;制定全区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专业培训;加强旅游新业态调研和旅游市场战略研究;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铜梁区旅游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和旅游发展科(安全监管科)2个职能科室,下设旅游营销促进中心和旅游监察大队2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65.19万元,支出总计1,465.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4.21万元、下降41.6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宣传营销项目资金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0.5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58.84万元,下降42.1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宣传营销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0.56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6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2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9.44万元,下降42.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宣传营销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5.26万元,占23.52%;项目支出1,090.08万元,占76.48%。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2万元,增长172.39%,主要原因是旅游厕所项目未验收进度款未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8.84万元,下降42.1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宣传营销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2.79万元,下降17.27%。主要原因是宣传营销奖励资金部分未兑付、旅游宣传营销项目未实施。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6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9.44万元,下降42.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宣传营销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01万元,下降18.71%。主要原因是宣传营销奖励资金部分未兑付、旅游宣传营销项目未实施。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2万元,增长172.39%,主要原因是旅游厕所项目未验收进度款未支付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56万元,占5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56万元,增长0.00%。科学技术支出0.68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此款由科协转付年初无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36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0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城乡社区支出71.52万元,占5.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5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荷和原乡景区导示牌建设项目属区里美丽乡村建设新增资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7.36万元,占39.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6.53万元,下降67.10%,主要原因是宣传营销项目资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占0.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3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3万元,增长28.7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成本增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4.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9.80万元。本年收入7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5万元,增长39.43%,主要原因是旅游厕所新建改建面积增加。本年支出5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1万元,增长28.22%,主要原因是旅游厕所新建改建面积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5万元,下降35.7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度下降,三是我局按照中央、市区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4.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室内外其他的旅游到我单位学习旅游发展及乡村旅游工作,接受市旅发委等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设备购置更新等费用、差旅费、劳务费、职工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3万元,增长28.77%,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咨询费、交通费用有所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5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29.93万元,从评价总体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各个项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跟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从评价来看:(1)2018年度区旅游局通过开展旅游产业培训、安全培训、行业培训、导游培训、宣传营销培训、旅游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参加全市组织的培训等使得我区旅游产业有更大的提高。(2)通过对发放宣传资料,拍宣传大片,对我区旅游业的广泛宣传,使得外地游客来我区旅游次数增多人数增加,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取得突出贡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