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0-0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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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2020-09-28
  • 2020-09-28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体育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化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性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实施体育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区级文化体育社团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艺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体育科、综合指导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旅游营销促进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6个事业单位和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市综合场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铜梁区文化馆、重庆市铜梁区图书馆、重庆市铜梁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铜梁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区文化旅游委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挂重庆市铜梁区体育局牌子;机关行政编制数15名,在编在岗13名(含试用期2名),设主任1名(兼体育局局长),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内设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艺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体育科、综合指导科。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区文化旅游委实际沿袭原文化委和旅游局的相关职能职责和项目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均调整为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对应相关项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474.77万元,支出总计9,474.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9.12万元、增长65.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文化委和旅游局合并,资金项目随之合并,项目数比原来一个局明显增加,参照旅游局2018年度总收入1465.19万元标准,预算相关旅游项目1500万元,另2019赴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活动演出临时增加预算约780万元,文化馆购置灯光音响设施189万,风雨球场改造275.52万元,龙灯艺术节722万元,亚洲龙狮锦标赛135.8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69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9.56万元,增长72.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文化委和旅游局合并,资金项目随之合并,项目数比原来一个局明显增加,旅游项目相关总收入1500万元,另赴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活动演出临时增加预算约780万元,文化馆购置灯光音响设施189万,风雨球场改造275.52万元,龙灯艺术节722万元,亚洲龙狮锦标赛1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2.29万元,占99.48%;其他收入45.24万元,占0.5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77.2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48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7.23万元,增长73.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文化委和旅游局合并,资金项目随之合并,项目数比原来一个局明显增加,旅游局2018年度总支出1465.19万元,另赴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活动演出临时增加预算约780万元,文化馆购置灯光音响设施189万,风雨球场改造275.52万元,龙灯艺术节722万元,亚洲龙狮锦标赛1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42万元,占19.89%;项目支出6,799.86万元,占80.1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8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88万元,增长16.8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专项用于各项目建设资金和201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专项资金还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14.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94.38万元,增长64.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文化委和旅游局单位合并,项目和预算均合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66.69万元,增长93.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相关职能职责。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8.09万元,增长62.3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参照旅游局2018年度总收入1465.19万元标准,2019年相关旅游项目,另赴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活动演出临时增加预算约780万元,文化馆购置灯光音响设施189万,风雨球场改造275.52万元,龙灯艺术节722万元,亚洲龙狮锦标赛135.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5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3.00万元,增长83.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原区文化委和区旅游局相关职能职责。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1.49万元,增长57.75%。主要原因是赴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活动演出临时增加预算约780万元,文化馆购置灯光音响设施189万,风雨球场改造275.52万元,龙灯艺术节722万元,亚洲龙狮锦标赛135.8万元,“双晒”活动预算28.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77万元,增长277.5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专项用于各项目建设资金和201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专项资金还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预算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85.34万元,占79.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8.86万元,增长38.79%,主要原因是旅游营销项目增多,比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资金1220.5917万元、2019年西部旅游博览会参展费用50万元、我们的节日、全民艺术普及、参加市级赛事55.20万。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8.94万元,占4.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2万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保障费用随之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72.63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1,052.34万元,占13.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施全民健身中心风雨球场改造工程、龙灯艺术节相关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59.77万元,占0.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92万元,增长38.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07万元,增长104.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编制人员增加、办公资源开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81.7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34.14万元。本年收入63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38万元,下降28.39%,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扶持资金减少。本年支出68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余项目“舞龙赛”和“全民健身运动会”资金在2019年实施使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0万元,下降18.09%,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32万元,主要是用于铜梁龙舞队参加2019年美国纽约时报广场跨年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财经纪律。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60万元,下降77.76%,主要原因是比去年出国考察学习的次数减少。

公务车购置费19.5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车辆价格进行预算,车辆降价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了执法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费12.17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交流和接受市文旅委等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3万元,下降39.15%,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1,22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21元,车均购置费19.57万元,车均维护费1.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劳务费、职工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6万元,增长124.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39.15%,主要原因是严格一般公务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3万元,下降70.20%,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和人员明显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文化旅游相关活动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3项,涉及资金6799.855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旅游宣传、旅游行业管理、体育竞赛、群众体育、体育场馆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等项目、使我区文化旅游工作上了新台阶,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外来游客明显增多,旅游收入快速增长。2019年全区接待游客人次987万,同比增长12.9%,收入42.1亿,同比增长12.4%。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第五届亚洲龙狮锦标赛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达到年初预算要求,实现社会效益、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35.833万元,完成预算的90.5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成功举办2019年第五届亚洲龙狮锦标赛,体现了我区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能力,中国舞龙一队夺得了规定套路比赛冠军,中国舞龙二队获得自选套路第一名。二是向来自中国江苏、中华台北、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等9个国家和地区共20支队伍展示了铜梁的城市形象和优秀非遗项目的传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决算执行数占预算金额90.56%,主要原因是秉承节俭办会的原则,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力求质量高开支小的办会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举办高水平赛事预算要更加准确。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承办第五届亚洲龙狮锦标赛

联系人
及电话

杨勇13883118148

主管部门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预算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50

150

135.833

90.56%

增强预算准确性

其中:区级支出

150

150

135.833

/

补助镇街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高水平举办第五届亚洲龙狮锦标赛

共有来自海内外9个国家和地区的20支队伍220余人参赛,赛事的成功举办受到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大力肯定,在2019年全国龙狮运动大会上,区人民政府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龙狮运动发展突出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被评为优秀赛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参赛队伍

20

20


龙舞宣传效果


100%

100%


参赛队伍满意度


100%

100%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3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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