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体育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化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性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实施体育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区级文化体育社团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艺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体育科、综合指导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旅游营销促进中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6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旅游营销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070.08万元,支出总计21,070.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49.83万元,增长337.1%,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工作安排和项目需求,预算项目明显比2021年增多,如:铜梁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90万元、2022年中华龙狮大赛80万元、运动场12个门面解除协议补偿款323.8万元、原川剧团退休职工生活补助82万元、健康疗养费79.8万元、第七届惠民消费季80万元、全国文化和旅游信用经济发展试点190万元、解决乡镇文化站解聘人员遗留问题30万元、宣传营销项目666.7万元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1,07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14.01万元,增长352.5%,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工作安排和项目需求,预算项目明显比2021年增多。如:铜梁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90万元、2022年中华龙狮大赛80万元、运动场12个门面解除协议补偿款323.8万元、原川剧团退休职工生活补助82万元、健康疗养费79.8万元、第七届惠民消费季80万元、全国文化和旅游信用经济发展试点190万元、解决乡镇文化站解聘人员遗留问题30万元、宣传营销项目666.7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70.0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070.0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249.83万元,增长337.1%,主要原因是比2021年增加实施了部分项目,如:铜梁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90万元、2022年中华龙狮大赛80万元、运动场12个门面解除协议补偿款323.8万元、原川剧团退休职工生活补助82万元、健康疗养费79.8万元、第七届惠民消费季80万元、全国文化和旅游信用经济发展试点190万元、解决乡镇文化站解聘人员遗留问题30万元、宣传营销项目666.7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451.74万元,占2.1%;项目支出20,618.35万元,占9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70.0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49.83万元,增长337.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铜梁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90万元、2022年中华龙狮大赛80万元、运动场12个门面解除协议补偿款323.8万元、原川剧团退休职工生活补助82万元、健康疗养费79.8万元、第七届惠民消费季80万元、全国文化和旅游信用经济发展试点190万元、解决乡镇文化站解聘人员遗留问题30万元、宣传营销项目666.7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4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74.84万元,增长358.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铜梁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90万元、2022年中华龙狮大赛80万元、运动场12个门面解除协议补偿款323.8万元、原川剧团退休职工生活补助82万元、健康疗养费79.8万元、第七届惠民消费季80万元、全国文化和旅游信用经济发展试点190万元、解决乡镇文化站解聘人员遗留问题30万元、宣传营销项目666.7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84.68万元,增长229.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铜梁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90万元、2022年中华龙狮大赛80万元、运动场12个门面解除协议补偿款323.8万元、原川剧团退休职工生活补助82万元、健康疗养费79.8万元、第七届惠民消费季80万元、全国文化和旅游信用经济发展试点190万元、解决乡镇文化站解聘人员遗留问题30万元、宣传营销项目666.7万元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4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52.51万元,增长346.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铜梁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90万元、2022年中华龙狮大赛80万元、运动场12个门面解除协议补偿款323.8万元、原川剧团退休职工生活补助82万元、健康疗养费79.8万元、第七届惠民消费季80万元、全国文化和旅游信用经济发展试点190万元、解决乡镇文化站解聘人员遗留问题30万元、宣传营销项目666.7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84.68万元,增长229.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铜梁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90万元、2022年中华龙狮大赛80万元、运动场12个门面解除协议补偿款323.8万元、原川剧团退休职工生活补助82万元、健康疗养费79.8万元、第七届惠民消费季80万元、全国文化和旅游信用经济发展试点190万元、解决乡镇文化站解聘人员遗留问题30万元、宣传营销项目666.7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31.93万元,占2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88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部分文化、体育活动未开展。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82.49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17.90万元,增长23251.1%,主要原因是安居古城门票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12.2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2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购买疫情药品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资金规划比较合理,严格使用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99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中人职业年金(原文化委和原旅游局),增加了退休人员(含原川剧团)的健康疗养费和补缴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7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6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人员调出(原旅游执法检查大队8人、营销中心5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17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体育公益金分成增加。本年支出12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体育活动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2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车辆开支、接待费用不同程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2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进一步遵循科学统筹,厉行节约原则。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7万元,主要用于汽车的维修维护、过路费、油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3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出车数量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维修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1.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区县相关业务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9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48万元,下降89.5%,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12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5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旅游推介会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6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8.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8%。主要用于采购机场灯箱平面广告;高速路户外广告大牌平面广告;电信、移动入境关怀短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2项,涉及资金2138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62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对每个项目的绩效都取得了较好的绩效成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何青美 023--6440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