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制度。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营养健康管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负责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和重要外宾在铜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12.受区委委托代管重庆市铜梁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综合督查、综合目标考核、档案、信息、后勤服务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调研,提出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2.党群工作科。负责机关党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群团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区管领导班子的配备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培养、教育、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管理对象的监督、考核和奖惩;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办审核行业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事项。
3.人事人才科。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人才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牵头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改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价;办理退休、丧葬抚恤、遗属补助报批等;负责委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4.规划财务审计科。协调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编制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设施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贷款项目实施等;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品、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的办法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短缺药品预警;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物价政策;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组织开展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重大项目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审计工作。
5.信息统计科。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和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
6.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牵头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卫生健康综合执法行为。
7.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监督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统筹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实施;负责医疗急救、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废水的监督管理;负责药事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负责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的传承与推广,负责医务人员和中医药人才培训,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协调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医疗技术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组织开展对口支援、援藏工作;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承担保健对象、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和有关干部、高层次人才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区级及以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和重要外宾在铜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扶贫专项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
8.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科。负责全区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实施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标准,指导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负责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拟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计划,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
9.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卫生应急,组织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卫生应急预案演练和指导监督;统筹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办理公开电话、网上投诉、群工系统和舆情处置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所属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10.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开展出生人口统计;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加强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关怀工作;开展0—3 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组织协调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35个,分别是公立医院3个(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28个(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3个镇(中心)卫生院)、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其他卫生事业单位3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健康教育所、区红十字会)。
(四)机构改革情况
区老龄办于2019年5月合并到我委,统一编制部门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9,528.10万元,支出总计49,528.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5.89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医疗卫生机构将事业基金上年数调整进入年初结转结余的基本支出结转反映,金额1976.80万元,由此导致收入总计有所增长。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6,74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0.60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单位的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均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25.13万元,占69.59%;事业收入14,113.37万元,占30.19%;其他收入102.96万元,占0.2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786.65万元,包含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业基金调整反映的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976.8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6,44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04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支出减少了2522.74万元,其中基建类项目支出减少2497.21万元。支出合计其中:基本支出27,528.69万元,占59.27%;项目支出18,919.15万元,占40.73%。此外,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1,976.8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0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85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等项目结转净增加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334.9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0.72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2019年乡村医生离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助款项减少1682.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2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29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的社会保障经费增加312.31万元,老龄津贴增加708万元,健康扶贫项目经费增加349.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23.31万元,增长39.58%,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基本公共卫生的中央和市级资金和健康扶贫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9.8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3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32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16.79万元,老龄津贴支出增加708万元,健康扶贫项目经费增加349.76万元。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29.70万元,增长38.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基本公共卫生的中央和市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0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15万元,增长35.3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等项目结转增加较多。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00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50万元,增长3,785.71%,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增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12.93万元,占6.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19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年内调整了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7,415.74万元,占85.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36.32万元,增长30.68%,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基本公共卫生的中央和市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2,044.07万元,占6.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改厕经费决算反映的类款项调整为农村环境保护(2110402),预算是编制的城乡社区支出(2120803)。
(5)农林水支出470.00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健康扶贫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52.78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6.38万元,下降84.44%,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年初财政资金预算有住房公积金支出,年中用事业收入安排的该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1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7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3.29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津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自聘人员工资增长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调增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23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7.34万元,增长176.41%,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方向有所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8.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0.8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47万元,下降68.5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区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三公”经费不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5万元,下降43.2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无公务车购置支出。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务车购置支出,去年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3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市内因公出差、到各乡镇开展项目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40.4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燃油费有所减少。
公务接待费8.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市内其他部门到我单位学习交流和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9万元,下降81.3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7万元,下降8.30%,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持续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67批次1,2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5万元,增长65.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支出中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17万元,下降55.86%,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工作支出中培训费大幅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主要是医疗机构的救护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59%。主要是各单位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印刷资料、房屋修缮和机关本级的信息系统平台等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4项,涉及资金12941.6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3项,涉及资金9692.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开展效果较好,项目评价结果均达到等级“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农村改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改厕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进一步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建设服务,项目达到预期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44.07万元,执行数为204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农村改厕户数11641户,二是全区农村改厕任务基本按质按量如期完成,三是项目成本严格按项目计划执行;四是农村改厕满意度达到92.05%。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镇街未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如:收入、支出与应付款项进行混淆,将收支事项在应付款项中核算,不能反映收支概况全貌。主要是因为各乡镇对改厕补助款项的性质认识不到位。建议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各镇街在收到改厕项目补助款项时应作补助收入入账,支付款项时应作支出入账,避免收支与应付款项混淆的情况;二是部分镇街付款、入账不及时,给全区改厕验收工作的完成带来被动,拖延了完成时间。主要涉及双山镇、高楼镇、围龙镇、太平镇等乡镇,存在改厕资金支付后未及时入账、结余资金未及时退回区财政等现象,截止审计报告日太平镇应退回区财政的结余资金10000元仍未退回。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强资金审核,提高效率,优化中间环节,提高专项资金工作效能,二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资金专项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80778,023-45695791。
目 录
我们接受委托,对重庆市铜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铜梁区爱卫办)主管的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铜梁区爱卫办对所提交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1〕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比较法、实地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方法。
重庆市铜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隶属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人。举办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24358709014U 。办公地址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372号。开办资金:人民币五万元整。法人代表:谭翼。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组织开展除“四害”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卫生区、卫生镇、卫生街道、卫生单位等卫生创建工作。
农村改厕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是爱国卫生运动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项最重要的考核标准之一。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改善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全区农村改厕工作的力度,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深入发展,扎实完成农村改厕工作,2019年计划在全区农村建设标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水冲式卫生厕所、其它无害化卫生厕所共计10800户,改厕任务分配到全区28个镇街,改厕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形式按每户2000.00元标准给予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2019年全区28个镇实际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1641户,申请以奖代补资金9689户。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户厕改造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农村人居领办[2019]2号)文件,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根据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对镇街实行以奖代补形式按每户2000.00元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各镇街、村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适当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自筹部分可由农户自备部分建筑材料或投工投劳等灵活的方式筹措。
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区财政补助资金实际到位19,496,000.00元,业主自筹资金153,072.92元,资金到位共计 19,649,072.92 元,其中:
巴川街道:区财政补助资金306,000.00元;
东城街道:区财政补助资金288,000.00元,业主自筹42,600.00元;
南城街道:区财政补助资金1,260,000.00元;
蒲吕街道:区财政补助资金580,000.00元;
旧县街道:区财政补助资金948,000.00元;
土桥镇:区财政补助资金218,000.00元;
二坪镇:区财政补助资金478,000.00元,业主自筹66,240.00元;
水口镇:区财政补助资金240,000.00元;
安居镇:区财政补助资金1,400,000.00元,业主自筹718.92元;
白羊镇:区财政补助资金400,000.00元;
平滩镇:区财政补助资金1,956,000.00元;
双山镇:区财政补助资金640,000.00元;
小林镇:区财政补助资金726,000.00元,业主自筹8,000.00元;
虎峰镇:区财政补助资金380,000.00元;
福果镇:区财政补助资金504,000.00元;
石鱼镇:区财政补助资金400,000.00元,业主自筹7,000.00元;
少云镇:区财政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高楼镇:区财政补助资金1,966,000.00元;
维新镇:区财政补助资金456,000.00元,业主自筹5,000.00元;
大庙镇:区财政补助资金366,000.00元;
围龙镇:区财政补助资金400,000.00元,业主自筹714.00元;
华兴镇:区财政补助资金214,000.00元;
庆隆镇:区财政补助资金660,000.00元;
永嘉镇:区财政补助资金552,000.00元;
西河镇:区财政补助资金300,000.00元;
安溪镇:区财政补助资金360,000.00元,业主自筹22,800.00元;
侣俸镇:区财政补助资金1,798,000.00元;
太平镇:区财政补助资金700,000.00元。
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本年使用资金共计19,472,173.6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9,319,100.68元,自筹资金支出153,072.92元,其中:
巴川街道:实际经费支出306,000.00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东城街道:实际经费支出330,600.00 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88,000.00元,自筹资金支出42,600.00元);
南城街道:实际经费支出1,260,000.00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蒲吕街道:实际经费支出580,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旧县街道:实际经费支出948,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土桥镇:实际经费支出218,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二坪镇:实际经费支出544,240.00 元(其中区财政补助资金478,000.00元,自筹资金支出66,240.00元);
水口镇:实际经费支出240,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安居镇:实际经费支出1,361,819.60元(其中:区财政补助资金 1,361,100.68 元,自筹资金支出718.92元,)
白羊镇:实际经费支出400,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平滩镇:实际经费支出1,956,000.00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双山镇:实际经费支出618,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退回区财政补助资金22,000.00元;
小林镇:实际经费支出734,000.00 元(其中区财政补助资金726,000.00元,自筹资金支出8,000.00元);
虎峰镇:实际经费支出380,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福果镇:实际经费支出504,000.00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石鱼镇:实际经费支出407,000.00 元(其中区财政补助资金400,000.00元,自筹资金支出7,000.00元);
少云镇:实际经费支出1,000,000.00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高楼镇:实际经费支出1,966,000.00元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维新镇:实际经费支出461,000.00 元(其中区财政补助资金456,000.00元,自筹资金支出5,000.00元);
大庙镇:实际经费支出366,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围龙镇:实际经费支出302,714.00 元(其中区财政补助资金400,000.00元,自筹资金支出714.00元),退回区财政补助资金98,000.00元;
华兴镇:实际经费支出214,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庆隆镇:实际经费支出660,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永嘉镇:实际经费支出552,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西河镇:实际经费支出300,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安溪镇:实际经费支出382,800.00 元(其中区财政补助资金360,000.00元,业主自筹22,800.00元);
侣俸镇:实际经费支出1,798,000.00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太平镇:实际经费支出690,000.00 元(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本年资金到位19,649,072.92元(区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9,496,000.00元,业主自筹资金到位153,072.92元),使用资金 19,480,173.60元(区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9,327,100.68元,自筹资金支出153,072.92元),退回区财政补助资金120,000.00元,资金结余48,899.32元(财政补助资金结余48,899.32元)。 其中:
安居镇:区财政补助资金结余38,899.32元,其主要原因为:按合同约定暂扣施工单位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38,899.32元,其中杨乐村暂扣重庆森黎科技有限公司工程质保金22,223.94元;四面村暂扣重庆标正建筑公司工程质保金16,675.38元,一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太平镇:区财政补助资金结余10,000.00元,其主要原因为:垣楼村张万全、周千久、雷隆全、赵善全、邓兴成等5户不符合奖补政策未付,结余资金10,000.00元应退还区财政,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退回。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接受监督”的原则。财务管理情况良好,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未存在违规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
重庆市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户厕改造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农村人居领办[2019]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坚持农村改厕为重点工作的原则,加大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力度和培训力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项目实施,逐步加大农村改厕的影响力,切实推动农村改厕工作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通过宣传培训,使居民改厕工作的影响认识度提高,并充分发挥积极的能动性作用。在各镇街积极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增强意识,积极宣传推广,使得农村改厕建设覆盖面扩大。完成全区农村建设标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水冲式、沼气池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及其它无害化卫生厕所并取得显著的成果。
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安排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组织工作和监管工作,负责各镇街的具体实施、指导、管理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镇街负责宣传农村改厕、开展农村改厕等。
为了保证农村改厕项目的顺利实施,区爱卫办联合镇街有针对性的对农村改厕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建造技术和项目管理培训,对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健康教育。为加强农村改厕管理工作,区爱卫办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户厕改造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农村人居领办[2019]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农村改厕的项目。
各镇街相应成立2019年农村改厕领导小组,开展调查摸底,以镇街名义印发了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了项目内容,对项目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切实完成改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合理安排工作经费,项目执行程序合规,材料齐全、完整、规范。在按标准建成卫生户厕后,申报验收,区爱卫办、镇街组织对本镇街新建设的户厕按规定条件和建设标准进行验收。
区爱卫办根据相关文件实施进程,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农村改厕工作。
1.各镇街改厕任务10800户,实际完成11641户,申报农村改厕补助9689户,经第三方抽查验收,抽查合格率为98.38%,经整改后抽查合格率为100%,全区农村改厕任务基本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2.爱卫办组织28个镇街根据相关文件实施进程,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改厕工作,成立相关机构,开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逐户宣传,开展技术培训。各镇街全面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进行健康教育,整治环境卫生等。2019年10-12月区爱卫办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申报奖补户数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共抽查2661户,抽查合格2618户,督促各镇街通过整改合格43户,整改后抽查合格率为100%。
3.项目成本严格按项目计划执行,项目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执行。
4.区爱卫办按照严格的程序做好改厕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对改厕工作的监督管理,镇街按照有关规定对改厕工作的组织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经费使用等进行总结。
5.建立农村改厕长效管理机制,把改厕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改善居民生活,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通过增加改厕工作经费来保证改厕任务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1.具体了解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制度建设、资金使用、执行情况及其取得的成绩;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进一步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项目单位提高工作效率;
3.积极探索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资金分配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为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成效。
本次绩效评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根据项目特点构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实行百分制,按照规定方法计算得出综合绩效评价的实际分数,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管理四方面进行,其中:项目产出40分,项目效益40分,满意度10分、管理10分。一级指标4个: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管理;二级指标12个: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决策管理、资金管理、业务管理,每个又包含多分项指标。各指标分值、指标说明及评价标准详见附表-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这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两种方法,一是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是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本项目支付资金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本次评价得到了区爱卫办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重庆华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工作人员组成的项目支出过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过程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绩效指标。
(1)组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专业技能。
(2)根据相关文件确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工作底稿、评价报告内容格式。
(3)收集评价单位联系名单,制定评价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
(4)确定项目评价单位需配合事项,获取绩效评价单位的相关资料。
(5)根据以上情况调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主要工作程序。
(1)评价小组听取评价项目单位的介绍。
(2)评价小组结合介绍情况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3)评价小组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勘察、询问。
(4)按评价标准和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计算和打分,初步形成评价报告。
(5)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项目主管单位征求意见。
(1)汇总绩效评价资料,审核评价依据和结果,整理、综合分析各项目相关信息撰写评价报告。
(2)评价项目负责人根据评价小组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撰写评价总报告。
(3)评价工作组出具正式报告上报区财政局。
通过改厕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进一步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建设服务,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1)社会效益显著
我国每年因卫生意识不强感染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疾病的群众较多,对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威胁。农村群众由于受经济、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意识不强,通过开展农村改厕工作来改变村民的卫生习惯和意识,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带动农村环境卫生不断的进步,进一步改善农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通过宣传农村改厕、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农村群众越来越了解农村改厕,提高广大群众改厕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农村改厕技术人员业务技能,使广大困难群众得到更好的服务。爱卫办通过宣传改厕工作、深入解决改厕工作,这一系列的工作改善干群关系。
(2)环境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3)经济效益
把改厕任务重点放在卫生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进一步提升镇街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4)可持续影响
农村改厕可减少引起肠道传染病与寄生虫病的危险因素,促进农户环境卫生的改善和农民卫生意识的提高,缩小城乡差别,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农村改厕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地区与地区协调发展,才能改善农村卫生体系和农民卫生服务质量,提高城乡人民经济收入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增进人民健康,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为了更加有效提高农村改厕服务水平,将民生实事办得更好,评价组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随机走访镇街,共抽取200名群众对该项目满意度进行调查。经调查反馈,农村改厕满意程度2019年达到92.05%。
经绩滧评价小组综合评定,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综合得分为85.90分。各评价项目指标评分情况详见附表-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小组成员的现场工作,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综合分析铜梁区2018年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价表,最后评价组核定实施单位综合得分为85.90分(其中:①项目产出得分为38.00分;②项目效益得分为32.00分;③满意度得分为9.00分;④管理得分为6.90分)。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判定(见表2),综合评价结论是: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农村改厕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为“良”。如下表: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评价总分 |
90分及以上 |
80—89分 |
60—79分 |
60分以下 |
评价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1.爱卫办领导高度重视,把改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加大经费的投入。及时下发重庆市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户厕改造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农村人居领办[2019]2号)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分配资金,组织人员培训,对镇街实施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2.各镇街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印发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厕的部署和组织领导。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切实做好改厕工作,调动群众的统一积极性,保证农村改厕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项目实施推进。
3.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加强经费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4.强化实施单位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格和约束力,加大了对项目的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1.未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部分镇街未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如:收入、支出与应付款项进行混淆,将收支事项在应付款项中核算,不能反映收支概况全貌。
建议: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各镇街在收到改厕项目补助款项时应作补助收入入账,支付款项时应作支出入账,避免收支与应付款项混淆的情况。
2.有的乡镇委托收款书不规范,存在委托书上委托代建人和收款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主要涉及石鱼镇、高楼镇、维新镇、侣俸镇、太平镇等乡镇。建议:各镇街严格按照合同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完善委托代建合同和委托收款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并确保改厕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
3.有现金支付以奖代补资金情况。主要涉及安溪镇金滩村孙如忠补领改厕补助100元为现金支出。
建议: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并结合各镇街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禁止大额现金支付,避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4.部分镇街资料提供不齐全,未严格按照区农村改厕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如:多数镇街普遍存在分户验收记录表填写不完整等情况。
建议:各镇街严格按照区村农村改厕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检查改厕档案材料、填写完整分户检查验收表、收集施工现场及检查验收的影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防止资料遗失。
5.部分镇街付款、入账不及时,给全区改厕验收工作的完成带来被动,拖延了完成时间。主要涉及双山镇、高楼镇、围龙镇、太平镇等乡镇,存在改厕资金支付后未及时入账、结余资金未及时退回区财政等现象,截止审计报告日太平镇应退回区财政的结余资金10000元仍未退回。
建议: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计划安排实施,保证改厕验收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记账,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6.少数镇街在审核农村改厕补贴政策时把关不严。如围龙镇、太平镇将不符合农村改厕政策的农户纳入农村改厕补贴范围进入资金申报。
建议:各项目单位实施农村改厕政策时加大农村改厕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严格审核享受农村改厕政策补贴范围,对不符合农村改厕政策补贴范围的农户一律不得享受农村改厕政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