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1-00601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1-10-28
  • 2021-10-28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制度。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营养健康管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负责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和重要外宾在铜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12.受区委委托代管重庆市铜梁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综合督查、综合目标考核、档案、信息、后勤服务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调研,提出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2.党群工作科。负责机关党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群团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区管领导班子的配备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培养、教育、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管理对象的监督、考核和奖惩;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办审核行业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事项。

3.人事人才科。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人才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牵头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改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价;办理退休、丧葬抚恤、遗属补助报批等;负责委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4.规划财务审计科。协调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编制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设施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贷款项目实施等;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品、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的办法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短缺药品预警;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物价政策;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组织开展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重大项目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审计工作。

5.信息统计科。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和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

6.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牵头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卫生健康综合执法行为。

7.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监督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统筹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实施;负责医疗急救、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废水的监督管理;负责药事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负责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的传承与推广,负责医务人员和中医药人才培训,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协调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医疗技术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组织开展对口支援、援藏工作;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承担保健对象、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和有关干部、高层次人才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区级及以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和重要外宾在铜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扶贫专项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

8.公共卫生与健康促进科。负责全区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实施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标准,指导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负责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拟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计划,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

9.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卫生应急,组织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卫生应急预案演练和指导监督;统筹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办理公开电话、网上投诉、群工系统和舆情处置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所属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10.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开展出生人口统计;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加强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关怀工作;开展0—3 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组织协调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36个,分别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本级1个,公立医院3个(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28个(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3个镇(中心)卫生院)、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他卫生事业单位3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健康教育所、区红十字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1,744.62万元,支出总计221,744.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07.30万元、 增长9.2%,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经费收支增加,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8,413.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2,763.18万元(国有土地划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01.23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2.52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5.47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5.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92.04;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88.78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81.09 万元,结余分配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53.8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1,491.33 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0,94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44.19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01.23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2.52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5.47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5.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9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02.48万元,占39.7%;事业收入122,132.15万元,占57.9%;其他收入5,007.73万元,占2.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210.8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91.42万元。

3.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支出合计207,33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69.87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88.78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81.09 万元。从功能分类对比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82.69万元,人力资源事务较上年减少23.09万元,教育支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较上年增加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4,238.97万元,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较上年增加50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8,413.45万元(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增加67.25万元,公立医院改革支出增加3,162.0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2,690.6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增加6,744.66万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支出增加8291.71万元),中医药增加91.67万元,计划生育事务增加578.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7.83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增加422.14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净增加2,763.18万元(其中蒲吕社区服务中心土地权益价款2345.88万元),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14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147.0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较上年净增加127万元,其他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净增加5,316.0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净增加11,814.59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出净增加6,500.00万元,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净增加3,800.00万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净增加1,51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8,047.80万元,占71.4%;项目支出59,290.95万元,占28.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40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1.33万元,增长394.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较上年增加968.2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10,523.10万元(教育支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结转和结余净增加248万元,人力资源事务结转和结余减少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结转和结余增加176.13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结转10183.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393.9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887.29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87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077.7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6.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2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6.54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突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拨款减少1,233.68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642.85元。从功能分类拨款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减少2.31万元(其中:信访事务拨款增加105.78万元,人力资源事务拨款减少108.09万元),教育支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拨款增加6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减少4,428.8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拨款增加73.83万元,老年福利净减少708.12万元,红十字事业拨款减少2.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净减少3,79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增加2,937.29万元(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拨款增加67.25,公立医院拨款减少4,186.5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拨款减少4,084.11,公共卫生服务拨款增加9,863.14万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减少491.49万元,卫生监督增加77.8万元,妇幼减少183.45万元,精神中心(精神医院及其他专业公卫)增加252.7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290.2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增加923.88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350.64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增加642.67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拨款增加42.0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拨款增加534.6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拨款增加2.16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拨款增加422.1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增加276.62),节能环保支出净减少2,044.07万元,农林水支出(扶贫工作)拨款减少14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拨款增加3.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疫情物资)拨款增加12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39.75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调整增加218.69万元,教育支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预算调整增加680万元,公立医院预算调整增加13,192.53万元,公共卫生预算调整增加9528.7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6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9.63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3.68万元(人员经费减少1,096.94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36.74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94万元。从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82.69万元,教育支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增加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42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447.21万元,(主要是新冠疫情支出增加),节能环保支出净减少2,044.07万元,农林水支出(扶贫工作)支出减少14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加3.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1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77.48万 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减少,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增加(公立医院土地补偿建设增加,突发新冠疫情增加公共卫生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5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14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85万元,教育支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结转和结余增加2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76.14万元(其中:公立医院减少503.68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减少21.66万元,公共卫生增加772.84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69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和人力资源三支一扶预算调整增加。

2)教育支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432.0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预算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55.06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1.10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拨款财政未单独下类款项,以事业收入在总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中体现。

4)卫生健康支出50,102.00万元,占9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57.58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中医院整体迁建土地补偿12,187.92万元,中医院外科大楼建设中央资金调整预算增加3,353.53万元,因新冠疫情原因公共卫生预算增加。

5)农林水支出320.99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健康扶贫专项资金年初预算1000万元,类款项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而财政下达指标时使用的是农林水扶贫资金类款项,实际支出320.9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06.7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69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房公积金拨款财政未单独下类款项,以事业收入在总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中体现。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7.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疫情预算调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5.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4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6.94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财政拨款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1,242.73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45.79万元(主要是退休健康休养费标准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31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75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以因新冠疫情原因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183.97万元。本年收入30,07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77.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增加。本年支出19,89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3.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村卫生改革投入,抗疫基础设施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抗疫劳务及物资增加,中医院整体迁建,蒲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土地权益价款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72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三公经费不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8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导致公务用车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此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此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32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市内因公出差、到各乡镇开展项目工作督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63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用车,其中疾病预防控制公务务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5.79万元。

公务接待费8.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专项工作检查,市内其他部门到我单位学习交流和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35万元,下降8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和去年支出数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1,151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1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部门压缩了基本支出的一般性支出,办公费、人员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减少。

此外,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中医院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会议费减少19万元,中医专项项目增加4.19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7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88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格控制培训频次和培训规模,各种项目培训费减少较多(人民医院、中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项目培训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9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6.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8.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3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631.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7%。主要用于采购基层救护车、肺功能仪、呼吸机、DR等专用设备(医院采购胃镜室电子胃镜系统467万元、麻醉科高清腹腔镜200万元、消毒供应中心环氧乙烷灭菌器179万元,介入治疗室主动脉球囊反搏泵159万元,检验科全自动核酸提取系统78万元,检验科实时荧光PCR分析仪65万元,检验科实时荧光定量PCR扩增仪2119万元,针灸科便携式超声仪50万元,心病科遥测监护系统45万元,耳鼻咽喉科电子鼻咽喉镜279万元等),采购铜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内容,采购医疗防护物资,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小区直饮水水检测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8项,涉及资金66,910.4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专项资金,涉及资金471.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铜梁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0.2分,评价等级为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涉及资金53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3.35分,评价等级为

(二)绩效自评结果

1.2020年铜梁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专项资金,达到了预计目标要求,增强了人民群众卫生意识,提高了健康水平;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提高了家庭生活质量。项目管理较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高。  

铜梁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

2.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有相应的制度、人员、资金保障,实施管理有效,减轻了居民生活费用负担、改善了居民健康状况、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提高了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对经济、社会的进步将起到积极作用提供的服务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作用。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如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铜梁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

小厕所、大民生,农村改厕是贯彻中央、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农村改厕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铜梁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全区农村改厕工作的力度,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深入发展,扎实完成农村改厕工作,改善我国农村厕所的落后面貌与农村生活环境。

2)项目内容

农村户厕改造和农村公厕建设

3)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2020年全区农村卫生户厕建(改)造8500户,完成农村公厕建设15座。

4)评价结论

铜梁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5.31分,评价等级为良。本项目的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有相应的制度、人员、资金保障,实施管理有效,达到了预计目标要求,增强了人民群众卫生意识,提高了健康水平;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提高了家庭生活质量。但也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农村厕所管理养护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2.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医药卫生事业市场致使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缓解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20094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009710日,国务院启动并部署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医改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免费为城乡居民服务。至此,我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成为国家的实际行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论从经费还是在内容上都有显著提高和增长。

自正式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铜梁区就明确了所有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项目实施主体,为辖区72.6万常住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辖区内乡村医生根据镇村公共卫生职责分工承担相应服务项目工作。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等单位作为公共卫生专业指导机构,按照要求定期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导及考核。区卫健委对各公共卫生专业指导机构进行督导及考核。区财政每年根据上级要求的补助标准配套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实施单位接受区财政、区卫健委等单位监督。

(2)项目内容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管单位是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单位有铜梁区23个镇(中心)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健康教育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计34个实施单位。项目性质:补助。

项目实施内容:

1)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项工作。(2)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素养促进等19个项目。(3)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4)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推广和务实应用为导向,开展电子健康档案集中清理活动,确保健康档案真实、完整、规范。依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开展服务并逐步取消纸质档案。(5)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要求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深化基层医防融合。(7)完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3)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国家脱贫攻坚,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卫生、健康中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4)评价结论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35分,评价等级为优。本项目的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有相应的制度、人员、资金保障,实施管理有效,减轻了居民生活费用负担、改善了居民健康状况、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提高了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对经济、社会的进步将起到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项目执行比率较低等问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5791

附件1:绩效自评表.docx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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