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信访办公室(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拟订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意见;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向区委领导、区政府领导的来信,办理上级部门交办和转送群众的来信,负责接待群众到区委、区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负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项;排查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提出调处建议方案;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安排部署干部下访群众工作;牵头协调处置重大信访事项、信访积案问题;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信访办公室,为区政府组成单位,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督查科、来信来访科、信访稳定协调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255.10万元,支出总计1,255.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59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5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31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5.0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255.1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40.56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其中:基本支出370.18万元,占29.5%;项目支出884.91万元,占70.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收回垫支代缴职工社会保险等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5.1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0.59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31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15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财政拨入和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经费财政拨款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56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12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财政支出和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经费财政拨款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收回垫支代缴职工的社会保险等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8.08万元,占9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92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67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67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11.67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70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67万元、津贴补贴60.65万元、奖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0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和医疗费58.39万元等;公用经费5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22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87万元、印刷费1.04万元、水电费3.73万元、邮电费8.87万元、劳务费3.22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9.59万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10.82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6万元、维修维护费0.98万元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9万元,下降56.6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节约各项办公支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乱用、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尽量少使用公车,非必要不使用公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严禁公车私用;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基本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基本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督查、调研和专项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已使用十年以上需更换零配件、保养费用高、运行油耗高和油价上涨造成的。
公务接待费1.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其他信访办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信访工作和协调办理信访事项,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所需的接待支出费用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下降2.15万元,下降53.7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7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减少了培训次数和人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87万元、印刷费1.04万元、水电费3.73万元、邮电费8.87万元、劳务费3.22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9.59万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10.82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22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事业单位1个于2022年独立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所用台式电脑2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884.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效果总体较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重庆市铜梁区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是全额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22年,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最大力度做好信访稳定各项工作,以“零失误”的标准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任务。2022年,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信访机构参评率97.02%,满意率98.98%,责任单位参评率96.44%,满意率99.08%,向国家信访局重复信访率低于全市平均值。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区累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41件次,化解1724件次,化解率99.02%。将信访矛盾化解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引入第三方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搭建矛盾联调、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的工作平台对中央联席办交办的171件信访积案,逐案落实包案区领导,引入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案件分析研判。全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2件,实现应评尽评。全区信访结构不断优化、信访秩序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平稳可控。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4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4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附件:
1.重庆市铜梁区信访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公开联合接访大厅运行经费和网上信访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不予公开疑难信访问题经费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铜梁区信访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563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