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原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承担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原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职业卫生健康和工贸监督管理科。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参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考试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铜梁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月13日挂牌成立,一是根据《重庆市铜梁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灭火等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已整合相应部门职能职责,已顺利完成划转,机构运转总体正常。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将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涉及职能职责整合的相应预算指标及物资划归至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20.90万元,支出总计2,220.9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87.19万元、下降81.96%,主要原因是随着关闭煤矿工作的推进,大部分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已于2017年拨付完成,2018年拨付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164.23万元,下降76.99%,主要原因是随着关闭煤矿工作的推进,大部分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已于2017年拨付完成,2018年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0.81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80.0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5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77.19万元,下降82.41%,主要原因是随着关闭煤矿工作的推进,大部分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已于2017年拨付完成,2018年拨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90.76万元,占41.42%;项目支出1,260.05万元,占58.5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是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本年度使用了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4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64.23万元,下降76.99%。主要原因是随着关闭煤矿工作的推进,大部分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已于2017年拨付完成,2018年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12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全检查监管工作经费支出预算159万元,安全生产监督指挥中心运行经费69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0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77.19万元,下降82.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随着关闭煤矿工作的推进,大部分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已于2017年拨付完成,2018年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03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是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本年度使用了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信访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9.57万元,占17.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63万元,下降57.33%,主要原因是
煤矿退休工伤人员未新增办理故未支付工伤费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59万元,占1.7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320.22万元,占14.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无危小区改造建设资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89.14万元,占64.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05万元,增长31.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全检查监管工作经费支出预算159万元,安全生产监督指挥中心运行经费69万元,安全生产监督指挥中心建设经费75万元等。
(6)住房保障支出31.90万元,占1.4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90万元,增长20.93%,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全区调资调待以及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38万元,下降66.61%,主要原因有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今年未购置公务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28万元,主要是用于到英国、德国洽谈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项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由。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7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6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执法检查、应急指挥、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区县交叉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8万元,下降38.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费用。
公务接待费4.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安监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安监指挥系统平台、工贸危化监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1万元,下降42.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4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5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其他情况说明: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车辆为5辆,其中1辆处于待报废状态无法使用,实际使用的公务车辆为4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97万元。从评价总体上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13个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主要产出和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了几个老旧小区的无危改造,改造和完善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设了安保设施等,减少了安全隐患,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二是贯彻落实了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淘汰落后产能121万吨/年,确保我区退出了煤炭生产行业,关闭煤矿的环境得到了恢复治理,绿水青山得以实施,关闭煤矿职工的安置工作得到有力保障,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原国有煤矿老工伤人员、退休职工未统筹部分及家庭贫困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得到保障;四是搭建安全生产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建立安全生产视频数据库,加强对矿山、危化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以及接收举报,发布预警信息等,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五是完善办公业务用房,更新补充各类专业监管监察装备,加快推进安监能力建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