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贯彻地方建设工程造价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订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及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铜委办发〔2019〕38号)文件规定,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加挂重庆市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区委编委下达我委行政编制为17名,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设9个(办公室、法规科、基本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人防科、排水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科),科级领导职数10名。下属事业单位8个(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执法支队、建管事务中心、质安中心、城建档案馆、公共房屋管理所、物业中心、管线事务中心)。部门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17人、参公事业6人、其他事业82人),实际在编人员100人(行政17人、参公事业4人、其他事业79人);聘用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司机等劳务外包及派遣人员80人;退休人员3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执法支队、建管事务中心、质安中心、城建档案馆、公共房屋管理所、物业中心、管线事务中心9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87,065.70万元,支出总计87,065.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1.4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征收拆迁户数有所减少,从而减少了征地拆迁项目的收支。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79,08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95.27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来源于年初结转和结余;二是征收拆迁户数有所减少,从而减少了征地拆迁项目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89.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76.19万元。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87,06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52.96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增加;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延续项目在2021年支付款项,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48.47万元,占3%;项目支出84,417.24万元,占9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94.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项目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065.7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41.4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征收拆迁户数有所减少,从而减少了征地拆迁项目的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9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0.34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99.51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未达到付款节点,款项未能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2.07万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9.81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延续性项目款项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中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87.44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未达到付款节点,款项未能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1.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项目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7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国防支出2,495.98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2.57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单建式人防工程未达到付款节点,款项未能支付。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7.53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4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一是支持我区重点企业招工补贴经费项目实际支出减少;二是年中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96.61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0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因系统原因未能支付;二是年中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3,277.85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1.22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污泥处置费、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未及时提交资料,第四季度款项未能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7,017.49万元,占4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1.58万元,下降29.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未达到付款节点,款项未能支付。
(7)住房保障支出1,275.98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0.99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工程等未达付款节点,款项未支付。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8.9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08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补交了2014年10-2016年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4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1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364.1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5,69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65.62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收入减少;二是征收拆迁户数减少,从而减少了征地拆迁项目的收入。本年支出72,05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63.15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类项目款项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中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6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厉行节俭,接待费用减少;本年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27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厉行节俭,接待费用减少;本年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安全、质量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5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1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2.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建委到我委学习调研城镇建设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1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5万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是2021年相关部门检查、调研等工作接待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2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4.4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避免疫情传染,本年会议主要以视频形式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开展了物业管理行业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7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9.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6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工程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0项,涉及资金65875.0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3项,涉及资金105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部分项目因拆迁工作、设计变更、政策变化进度未达计划进度,未完成绩效目标;同时,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已完成,工程结算审核未完成,款项支付进度滞后。
(二)绩效自评结果。
龙腾大道等七条城区道路标线改造工程完成了城区七条道路标线改造,规范了人车分离线路提高了城市品质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2021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资金、中医院单建式人防工程和农村危房处置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4.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曾会 023-45693683。
附件2: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定稿.doc
附件4:2020年农村危房处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