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铜梁区纪委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纪委和重庆市铜梁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为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内设18个职能部室(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至十审查调查室、宣传部、组织部),1个直属事业单位(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同时区委巡察办公室设在纪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含年初结转结余)3975.56万元,支出总计(含年末结转结余)3975.5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67.44万元、增加11.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铁石管理中心办案量增大,使用费用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97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5.5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97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5万元,增加11.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铁石管理中心办案量增大,使用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48.99万元,占79.25%;项目支出824.62万元,占20.75%。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2万元,较上年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7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3.96万元,增加19.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铁石管理中心办案量增大,使用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1.21万元,增加19.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铁石管理中心办案量增大,使用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5.54万元,增加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铁石管理中心办案量增大,使用费用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79万元,增加10.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铁石管理中心办案量增大,使用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2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铁石管理中心办案量增大,使用费用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2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加56.7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金额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79万元,增加10.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铁石管理中心办案量增大,使用费用增加。
(2)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
(3)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
(4)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
(5)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
(6)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9.7万元,占1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75万元,增加27.54%,主要原因年初预算金额不足。
(9)卫生健康支出123.9万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减少2.82%,主要原因年初预算金额较大。
(1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
(11)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
(12)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
(13)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16)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19)住房保障支出122.75万元,占3.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5万元,增加7.05%,主要原因年初预算金额不足。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
(22)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
(23)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7.21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以及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1万元,减少13.7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铁石管理中心后期建设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8万元,增加8.97%,主要原因办案量增大, 接待公务人员增多,接待费用增加。办案公车用车增加费用增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均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均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9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调查和办案出行、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办案工作需要、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较上年增加数增加1.9万元,增加7.04%,主要原因是办案用车增加。
公务接待费3.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来铜调查和其他区县相关单位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50.4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4万元,上升1.1%,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5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24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召开会议次数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培训力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以及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1万元,下降13.76%,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派驻纪检组改革和新增派出监察室办公印刷等费用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万元,增加62.69%,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万元,增加14.55%,主要原因是培训干部人次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固定资产。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为保障重点支出,同时兼顾一般性支出。从2021年整体运行情况来看,较为有力的保障了区纪委重点工作如大案要案查处、办案点维护运行、区委巡察工作等的顺利开展,同时维持了区纪委机关的正常运转。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623.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办案点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2.54万元,执行数为37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办案点的运行维护,二是保障了案件查办的顺利进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不高,二是经费支出经济分类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根据上级转移支付,合理编制预算。二是强化支出经济分类。
铜梁区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点专项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曾繁金 13364010625 | |||||||
主管部门 |
区纪委 |
实施单位 |
区纪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372.54 |
372.54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72.54 |
372.54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综述 | ||||||||
对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相关工作做好保障。 |
全面做好保障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相关工作。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 |
全年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保障案件运行服务对象人数 |
50 |
700人次 |
700人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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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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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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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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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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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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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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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
30 |
全年 |
全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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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10 |
10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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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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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9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