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区扶贫办: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0〕128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5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018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53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发展。请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于12月30日前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2021年1月9日前将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区财政局农业科。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21305 扶贫”的相关项级科目,经济科目按实际支出列支。
附件:1.《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0〕128号).pdf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