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1〕8号)精神,现将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2万元下达你单位,专项用于“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请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要求,30日内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于7月31日前报区财政局农业科。请及时与区乡村振兴局衔接沟通,确保项目及时有序推进,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列“310 资本性支出”。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1〕8号).pdf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