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反馈
为保证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发展改革委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3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经过9个工作日社会公众意见征集,经收集整理,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反馈结果0条。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