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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政协第十一届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铜发改委202652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陈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群众参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积极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13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光伏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群众知晓度不高的问题的建议

集中式光伏装机规模大,用地面积多,投资金额大,大多由企业投资运营。我委指导光伏开发企业在开工前期通过镇街、村社宣传光伏专业知识、租赁模式、租金标准、支付周期以及运营到期后退出机制,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分布式光伏主要租赁农户或厂房屋顶建设,我委印制发放了《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告知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帮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一是提醒集中式光伏电站运营企业在光伏场区内建设展示平台,便于群众直观了解光伏知识和板下种植参与方式。二是规范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市场备案管理,要求投资方依法依规开拓市场不得夸大宣传,向群众明确告知风险收益。

二、关于群众收益少、来源单一的问题的建议

集中式光伏项目土地租赁期群众主要收益是土地租金,收益稳定。项目还可盘活部分低效闲置土地,同时还解决土地流转失败导致的遗留问题。光伏板保留充足空间,用于后期进一步发展。

分布式光伏对个人而言投资相对较大回本周期较长,农户家庭投资风险高若配置储能后成本更高,现不具备大规模应用新技术条件,目前农户以出租屋顶方式获取租金,收益少且需承担一定风险。

下一步,一是鼓励农户和集体与集中式光伏投资方协商合作,在不影响正常发电前提下发展板下经济,种植农作物、中药材或养殖家禽等,拓宽收入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分布式光伏行业规范管理,保障农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三是在板下经济运行成熟后,可积极探索建设生物质热解多联产项目,推进循环经济模式

此复函已经孙政主任审签。对此答复函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学习联络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7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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