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24〕34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着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发展,现将《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区级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大力促进汽车消费 | |||
1 |
促进老旧汽车更新消费。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报废注销。鼓励汽车经销商联动生产商、供应商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采取优惠打折、现金补贴、分期付款等形式开展汽摩促销活动。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落实国家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免政策,鼓励群众办理二手车出口业务。提高二手车市场透明度,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金融发展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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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汽车消费升级,鼓励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完善区内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场镇充电设施建设,针对热门充电区域,增加大功率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农家乐、民宿布局充电设施,加速布局光储充检换一体综合站、储能充电站等“储能+充电桩”应用场景。推动居民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实行居民电价,落实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到2025年建设充电站93个、充电桩1575个,车桩比达到6:1。到2035年建设充电站235个、充电桩3313个。 |
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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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级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备注 |
3 |
增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消费。新增和更新的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支持城市公交车、物流、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采购新能源汽车,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原则上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不断提高存量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占比。 |
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中邮铜梁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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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持续缓解停车难问题。落实新建项目停车位配建要求,按配建标准在方案阶段严格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潮汐道路停车位。支持给予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优惠服务,鼓励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内停车免费。倡导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峰对外开放。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机关事务局、区国资中心、区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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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提升住房家居消费 | |||
5 |
促进合理住房消费。引导房企开展配套促销活动,组织全区主要房企和楼盘参展,加大房交会宣传力度,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引导辖区银行机构积极推进二手房交易贷款“带押过户”, 减少交易成本。鼓励房地产企业联合大型家装家居企业、卖场, 开展购房送家装家居消费券活动。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金融发展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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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持绿色智能家装家居消费。大力发展绿色家装,积极发展装配式装修,广泛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家居产品研发,推广智能家电、智能穿戴等电子产品。鼓励区内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绿色建材下乡等活动。鼓励区内家居家电企业、家电卖场与开发商、家装行业企业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旧房翻新家装家电整合服务,结合房交会、交房季,通过以旧换新补贴、节能补贴、家电下乡惠民等方式开展家电促销活动。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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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级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备注 |
7 |
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放宽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范围,凡符合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以及职工与配偶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提高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额度,进一步加大租房自住支持力度,缴存人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在房屋租赁期内,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为3000元/月。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符合我市住房租赁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250元/月,夫妻双方为4500元/月。 |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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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质发展新型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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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电子产品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城区全覆盖、农村重点区域覆盖,推进千兆光网提质升级。支持生物识别类科技型企业积极打造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城市智能化安全水平。鼓励生物医疗类科技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信息技术与医疗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水平。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市级首台套产品奖励政策。利用“开学季”系列活动,对学生、教师群体购买智能穿戴和教辅设备等刚需产品开展打折促销活动。 |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国资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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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级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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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促消费新平台。整合全区消费资源,不定期汇集并向社会公众发布区内餐饮、旅游、体育、零售、住宿等领域各类减免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工贸企业开展直播带货,拓宽销售渠道。打造满足消费者情感需求的定制产品,推出一批年轻人首选日常打卡地、特色展会。 |
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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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美容健康消费。督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尽快向市卫健委完成医疗美容项目备案,指导区妇女儿童医院开设医疗美容科,鼓励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项目,大力支持医疗美容诊所和发展“互联网+医疗美容”行业。依托各级医疗机构中医科及中医馆深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多方位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不断拓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体检、个人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加强医疗美容监管服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审批。积极培育发展“她经济”,支持开展专场会展促销活动。 |
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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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拓展文化旅游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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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模式。积极融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联合四川毗邻城市打造四季精品旅游路线。支持引导特色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进景区·半价购”促销活动,激发旅游消费热情。不断增加文旅消费场景,发展一批精品旅游民宿、露营基地、研学基地等项目,持续更新安居古城现有剧本体系,丰富旅拍、换装等功能元素,提升安居古城新业态。丰富乡村旅游观光,提质上档近郊观光采摘体验基地。支持工会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活动,鼓励错峰休假、促进假日消费。 |
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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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级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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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旅游+消费”业态。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等大型活动供给。通过文庙、县衙现有资源,创建申报第四批“重庆市演艺新空间”。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马拉松、龙狮赛、职业足球比赛等品牌赛事活动,打造体育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球迷经济,全力做好中国足协职业联赛主场赛事,不断开发周边产业。积极申报重庆市体育旅游消费试点城区、川渝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国家级和市级体育旅游示范单位。持续壮大节会经济、假日经济,组织商家开展打折促销活动。推动夜间经济发展,提档升级白土坝夜市和商圈“北街”夜市,重点打造淮远河二期和巴岳天街两条商业特色街,提升龙城天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品质,引导图书馆、文化馆延长开放时间。 |
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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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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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区域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包括华兴、福果、水口在内的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场镇改造升级。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有序推进中新铜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生鲜冷链物流龙头企业,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全区三级物流体系智能化、网络化、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全市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试点。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区级寄递物流配送中心、镇级寄递物流体系中转站建设改造,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实现农村寄递“村村通、全覆盖”,农产品上行“即日达”。 |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招商投资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供销联社、中邮铜梁分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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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级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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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以大型商圈、专业市场、旅游景区为重点,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呐姐工作室”基层消费纠纷化解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经营者“三包”、问题商品退换货、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倡导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实行“一店一承诺”,积极营造高品质消费环境。 |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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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开发设计符合新能源汽车特点的专属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满足居民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发挥车驾管金融服务站作用,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
区公安局、区金融发展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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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促消费长效机制。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山城有信”三码建设,逐步实现“一键扫码、一码明信、一体监管”,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发挥各类促消费工作机制作用,及时清理影响消费促进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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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级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7 |
强化宣传推广和积极引导。对全区重大节庆会展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公众号、短视频、电视、报纸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城市营销,全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欺诈、哄抬物价、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加强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理性消费等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
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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