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24〕40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资环〔2020〕1446号)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
(一)依据国家塑料制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引导塑料制品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深入推行绿色设计,不断提升塑料制品绿色化水平。引导基于非粮原料的聚乳酸等可降解生物基材料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二)全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在城乡结合部、镇街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的宣传贯彻力度,减少相关商品过度包装。(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根据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要求,做好生产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部门规章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优化平台规则,落实落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要求,鼓励引导平台内企业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促进塑料包装减量化。(区商务委负责)
(五)持续开展塑料制品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助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宣传贯彻力度,健全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巩固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成效。(区机关事务局负责)
(七)加强宣传贯彻《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国家标准,并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要求作为培训重点,进一步推动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落实。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等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工作。(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禁用塑料微珠政策,禁止淋洗类化妆品、牙膏使用塑料微珠。(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
(九)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提前布局统筹谋划,扎实做好废塑料、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领域中央预算内项目策划申报,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加快铜梁区垃圾分拣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投用,推进塑料垃圾能源化利用。(区城市管理局、金龙城建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垃圾清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运行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规范乡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快递企业在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推进可回收物的规范化、洁净化回收。(区商务委负责)
三、提高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水平
(十三)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力度,持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科技支撑作用。(区科技局负责)
(十四)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实施,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推广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培育塑料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十五)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清理整治,推进河道面貌持续改善。(区水利局负责)
(十六)组织打好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将清理塑料垃圾纳入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清理农村塑料垃圾,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引导农民养成健康卫生生活习惯。(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十七)做好巴岳山、玄天湖等景区塑料垃圾的管理工作。 (南城街道、玄天湖文旅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
(十八)持续加强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环节质量监管,加大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企业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强化塑料制品网络监管,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完善网络限售商品管控机制,督促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平台内规则制度,强化管控措施,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环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九)引导企业严格执行《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国家标准,生产达标地膜产品。加强农用薄膜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节农膜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标农膜入市下田。加强农用薄膜等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以及未按规定建立回收台账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存在环境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