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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33957088A/2025-00199
  • 铜发改委〔2025〕156号
  • 行政事务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
  • 2025-12-04
  • 2025-12-09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铜发改委〔2025156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于调整2025年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潜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绿色洁能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要求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我市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按照我区现行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2025111日—2026331我区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气

1.居民用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保持不变。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2.238/立方米、2.408/立方米、2.768/立方米。

2.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用户用气最高销售价格2.288/立方米。

3.为保障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继续实施价格优惠措施,其用气价格仍按2.00/立方米执行。

(二)非居民用气

1.CNG原料气、车用CNG用气

采暖季期间,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CNG原料气、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即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2.51/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3.686/立方米按质量计算5.42/公斤

2.工业、商业用气

工商业用气价格由3.14/立方米上调3.55/立方米

二、政策执行时间

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5111日至2026331日。

三、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区内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气费清算结算。有关部门和城市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市场用气需求和安全,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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