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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

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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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责任科室 主要公开渠道
1 机构职能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2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其他公文以及起草说明、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3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5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每年1月31日前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6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全文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每年4月1日前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7 基层政务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城市综合执法等领域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8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示公告、招标、人员招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9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5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每年人代会后2个月内、行文后20个工作日内 国民经济综合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10 行政许可 立项批复、概算批复、可研批复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11 处罚/强制 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12 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投资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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