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铜财〔2024〕3号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2023年实际执行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区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铜梁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