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4〕129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精神卫生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重庆市铜梁区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铜精卫函〔2024〕37号)已收悉。根据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经审核,同意你中心实施重庆市铜梁区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共33.23亩,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项目建设。包括相关科室布局改造1000平方米,购置CT、脑涨落图、自然光照治疗系统、业务系统升级等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735.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6.2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4.60万元,预备费35.0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精神卫生中心。
五、项目负责人:钟远理。
六、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南南路351号。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7月—2025年8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