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4〕130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审批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铜环函〔2024〕84号)已收悉。根据重庆众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经审核,同意你局实施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湿地有效面积共计27888m2,其中安溪镇湿地1770m2、白羊镇湿地1474m2、大庙镇湿地4606m2、二坪镇湿地1449m2、福果镇湿地1524m2、高楼镇湿地1426m2、华兴镇湿地3800m2、庆隆镇湿地2315m2、石鱼镇湿地2000m2、水口镇湿地1460m2、土桥镇湿地3564m2、西河镇湿地25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湿地、尾水提升泵站、尾水输送管道、排水渠及排水管线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4170.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7.3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43.58万元,预备费189.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五、项目负责人:秦伟。
六、项目建设地址:铜梁区石鱼镇、大庙镇、华兴镇、庆隆镇、水口镇、二坪镇、西河镇、土桥镇、安溪镇、白羊镇、高楼镇、福果镇。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