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5〕57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中心卫生院甲级卫生院创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批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中心卫生院甲级卫生院创建工程立项的函》(铜卫函〔2025〕1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实施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中心卫生院甲级卫生院创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中心卫生院甲级卫生院创建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为1225平方米,对原有业务楼一楼部分功能房间进行调整,重点对业务楼二三楼进行改造,对功能区进行更合理的划分,对住院病区老旧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约199.2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9.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4万元,基础预备费用13.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项目负责人:王燕辉。
六、建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泰康街70号。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