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5〕104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龙都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重庆市铜梁区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铜龙水司函〔2025〕37号)已收悉。根据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经审核,同意你司实施重庆市铜梁区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平滩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河道长11.6km。其中,全线河道清淤疏浚2.09万m³,新建护岸7.78km(其中左岸新建4.46km,右岸新建护岸3.32km),重建水毁及阻洪人行桥5座,整修养护翻板闸1座,拦河堰改造4座,新建生态湿地1处,新建生态补水泵站1座,新建提水管道5.46km及其他附属建筑物。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620.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03.8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45.11万元,专项部分投资55.00万元,预备费用416.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龙都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负责人:刘远港。
六、项目建设地址:铜梁区小林镇、平滩镇。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12月—2027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