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5〕109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
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铜梁区龙都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请示》(铜龙水司函〔2025〕38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实施重庆市铜梁区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河长共48.291km,其中全线河道疏浚(疏浚2.65万m³,河道清障4.16h㎡),新建护岸 33.34km,已成堤防修复加固和提标6.9km(已成堤防修复加固1.57km,已成堤防提标5.33km),附属建筑物整治以及管护措施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为29906.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铜梁区龙都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负责人:刘远港。
六、建设地址:铜梁区。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12月至2028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据此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相关手续,并于六个月内汇齐以上各要件报我委审批,如逾期则本批复自动作废。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