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审〔2026〕3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中水回用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龙都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铜梁区中水回用项目立项审批的函》(铜龙水司函〔2026〕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铜梁区中水回用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中水回用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再生水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50000m³/d;新建取水管道8.67km,输配水主管网5.62km,并配套建设管网附属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为95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龙都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负责人:刘远港。
六、建设地址:铜梁区高新区。
七、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12月至2028年12月。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项目的勘察、设计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超过本批复投资10%,需在概算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我委重新审批,逾期我委不再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